电动自行车具有大众化、轻便性等优势,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尤其是以快递与外卖行业为代表的从业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东莞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约160多万辆,但其中合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仅35万辆约占22%左右。与此同时,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数量逐年上升,为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已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简要分析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五大问题:

  1、超标问题突出。全市存量电动自行车中近8成为超标车辆,车身大、速度快、动力强,驾驶危险性高。

  2、违规行驶现象普遍。驾驶人在驾驶时随意占用机动车道,乱拐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守规则的现象随处可见,既危险又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

  3、交通管理部门存在执法尴尬,无法可依。由于电动自行车无需挂牌,驾驶人员不用考证,交管部门没有录入这些车辆和驾驶人员的信息,导致交管部门存在监管盲区。

  4、任意停放,影响秩序。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经常将车辆任意停放,如占用人行道,公用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或者进入电梯等,给行人的正常行走与居民的生活秩序造成影响,也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5、不规范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容易出现电池或充电设备不合格带来的安全问题,不注意充电时间与环境,使其充电时存在引发火灾的隐患。

  
建    议:
  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的建议:

  欣闻《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该条例对上述电动自行车五大问题均已作出较明确的规定,条例的施行,相信将明显改变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无序管控的局面,即便如此,本人仍将就电动自行车的综合治理工作谈几点建议,具体如下:

  1、建立非标车辆标本兼治机制。严格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各级主管部门按条例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按规定在2年过渡期后合理淘汰全部非标电动自行车,着力解决目前 “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个突出问题。建议自2年过渡期满之日起,各级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清理行动,同步对市内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开清查,不得再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及非标电池,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力争用2年多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120多万辆非标电动自行车问题。

  2、设置非机动车道,开展普法宣传,实地引导和纠正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现场管理难度大的情况,通过广泛的法例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非机动车通行环境、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文明守法出行。而良好的非机动车通行环境最为重要,关系到电动自行车的路权问题,建议各镇街财政每年划拨一定资金,结合各自实际,合理规划、制定计划、分步实施,逐渐改建及增设非机动车道,为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的通行条件,这是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安全行驶问题的重要先决条件。

  3、共同建立“政府牵头、企业联动、全民参与、共享共治”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建议采取镇街政府及村社区统筹,企业承办的模式,分区域、分步骤、按计划推进和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及智能充电设施,并创造条件支持第三方专业的智能充电管理公司,设立规范、安全的充电设施,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开展便利性有偿充电服务。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大部分区域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及安全充电问题。

  4、虽然条例并未鼓励并开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集中规范充停管理之外,建议率先探索构建车池分离、共享换电模式,引导“共享电池”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有效预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提案者: 黄硕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