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安居政策存在空心层。我市近年来实施《人才安居暂行办法》,通过房屋产权赠与、免租金和低租金等保障方式,确保各层次人才安居乐业。但该政策针对的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博士后、首席技师等具有高学历、高技术水平的人才,不包含我市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租房市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高校学生对住房问题产生焦虑情绪。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管控严格,但是对租房市场缺乏系统管理。租房价格、租房信息真实性、租房合同合理合法性、房东违规违约现象等造成初入社会高校毕业生对租房问题的担忧和焦虑。
三、政府企业在解决高校毕业生住房需求问题上的合作力度有待深化。东莞市中小企业占比高,但中小企业解决员工住房困难的能力较弱。而高校应届毕业生进入中小企业就业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满足该部分人群住房需求的社会责任更多地落到了政府身上,对政府而言压力较大。高校毕业生在租房上更倾向于租住公寓和物业小区。因此,提升中小企业在满足高校毕业生住房需求上的参与度,将房地产商去库存和政府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安居政策有效结合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建 议:
第一,建立多层次的大学生住房政策支持及监督体系。及时修订政策,以是否有大学生贷款为根据,将有实际困难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公共租赁房优先轮候名单中。进一步放宽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房、青年公寓、经济适用房的限制条件。为吸引外地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应酌情放宽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时的户籍年限要求,满足其“住有所居”的需求。其次,开发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个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三位一体的即时监督体系。
第二,有效加强公共租赁房、青年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等的建设,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房、青年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的选址布局和户型,提升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加快建立规范、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供给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租房市场。在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针对新毕业大学生的优惠住房。应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建设、合理布局、设施共享、社区融合的原则,多方面多维度的提高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租住房供给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购房、租房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同时,在政府调控和优惠性政策支持下,房地产商应规范自身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完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鼓励大型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合作建设或提供员工福利型住房,为高校毕业生购(租)房减轻压力,也为政府解决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问题减轻压力。
第四,进一步加强落实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租房的货币补贴,拓宽高校毕业生购房资金筹集渠道。政府应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新就业大学学生租房的补贴力度,根据房屋租金、就业收入、收入稳定性等各方面给予租房梯度补贴。由于大学生初入职场,收入普遍不高,即使后期薪酬有增长的潜力,但也无法追上房价上涨的脚步,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购买能力普遍较低。如果没有原生家庭的支持,很难在城市获得自己的一方居所。因此,对于初入职场大学生购房,政府应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结合新就业大学生入职收入低、未来涨薪空间大的特点,灵活处理贷款条件与审批标准,同时推出有关银行金融配套服务。进一步简化新就业大学生提取公积金流程和建立结合高校应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的审核标准。
第五,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东莞城市吸引力。加快交通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多样化居民出行方式,缩短通勤时间。优化城市市容市貌建设,加强对创业相关鼓励政策对渠道多样化的宣传,落实创业创新补贴政策,加大对科技研究研发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