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东莞已有大量市民居住在老旧住宅小区。由于老旧小区规划配套滞后,目前小区汽车停车位和电动车充电停车位配套不足,小区原规划道路、绿化、公共空间等用地被占据,消防通道时常堵塞,甚至挤占了周边城市道路的有限空间。此外,随着清洁能源充电汽车的生产以及生态环保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购买清洁能源充电汽车的居民逐渐增加,大部分老旧小区缺少充电桩车位,“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到小区的消防安全及周边市政道路通畅。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惠及4亿人居住生活品质提升的重大民生工程。2021年9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生动实践。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重点针对停车、充电桩等民生设施缺口,将它们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
建 议:
1.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允许老旧小区更改规划,改造多层停车场。
2.充分征求民意。在深入考察各个老旧小区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关于改进老旧小区的停车场的社情民意,对个别有异议的群众可以让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做思想工作,推动老旧小区停车场改建的有序进行。
3.推动筹措改建停车场资金渠道的多样化。既要发挥老旧小区居民的力量,也要发挥中小企业以及市场化机制的力量。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积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居民可以直接出资,直接享用车位,也可以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实现车位共享的方式来获得收益,由业主们共享收益。
4.企业投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若小区业主不同意出资改建,政府可以发挥中小企业作用,借助清晰的投资回报机制,对投资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的企业给予财政支持,提供长期贴息贷款,让这些企业积极参与投资老旧小区的停车库建设。
5.探索共享停车位。制定政策鼓励新增的停车位设定为共享停车位,纳入城市停车物联网中,利用错时共享停车,激活存量泊位,整合路内、路外各类停车场信息,公开停车泊位空缺实况,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利用停车位,盘活路面交通。
团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老旧小区改建停车位》(第2022014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供电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出台情况
针对目前老旧小区停车位和充电桩配套不足,小区原规划道路、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等被停车占据的情况,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统建商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要求及相关应答口径的通知》《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助力改善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其中,《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属于增建车位更改规划的政策文件,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场经属地镇街(园区)报市综合交通运输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确实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在符合规划条件及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其他场地等共用部位,重建或改建为停车设施,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具体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鼓励既有住宅小区通过浅覆土、生态停车场等方式增加绿地率,确保增建停车设施后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鼓励通过建设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以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既有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改造方案充分征求民意
老旧小区改造的宗旨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根据《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的要求,老旧小区申报年度改造计划,需要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并根据居民意愿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难免出现居民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如清理侵占公共绿地、拆除违法建筑等问题,部分居民不理解、不支持。对于部分居民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的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属地牵头部门及社区主动联系,耐心解释政策,介绍其他建成小区的成效;二是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红色引擎”力量,配合业委会设点讲解和入户讲解,宣传改造方案及解析问题,针对长者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讲解服务;三是推荐小区内的老党员、楼长等群众基础好的居民当居民代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协助处理改造中遇到的纠纷,传达居民意见。多方合力,消化异议,让改造工作更加顺利推进。
三、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改造
停车设施整治、共享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安装等改造内容属于完善类、提升类项目,根据我市的补助标准,可按实施费用50%进行补助,剩余50%由居民自筹。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进行出资。目前,我局正在开展试点项目,通过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模式,引入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投入到老旧小区改造中,减少居民直接出资比例,实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生命周期建管一体化。
在已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探索自筹资金的筹集途径,以石碣滨江花园改造项目为例,该小区实施综合型改造,改造费用共约2200万元,居民通过改造新增设车位的出租,筹集资金480万元,直接解决了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自筹资金的问题。
四、推行共享停车错峰停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对停车位实行信息化管理,推行共享停车,错峰停车,培养社会停车共享氛围。一是市交投集团牵头建设的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推动公共停车场按传输协议规范要求接入云平台,打破停车场信息孤岛,盘活了闲置停车位。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云平台已接入全市339条道路、631个停车场合计约29.9万个停车泊位数据,并与市公安停车信息平台完成对接,累计收录全市六大片区内的2148个停车场(其中有效上传数据场地约1800个),平台日均过车数据量超150万条。二是通过建立停车诱导屏,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减少市民巡游找位时间,目前已完成鸿福路商圈、植物园及莞城街道、望牛墩镇街共69个停车设施诱导屏建设。三是开发“莞停车”泊位导航、停车即时信息推送、停车场无感支付、月卡续费、电子发票功能。目前累计公众号关注用户约131.67万个、注册用户约68.07万、服务停车约1523.88万车次。同时,东莞通APP已上线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莞城街道、道滘镇、望牛墩镇、黄江镇、万江街道、企石镇、桥头镇、茶山镇、高埗镇、清溪镇、虎门镇、大朗镇、大岭山镇、东坑镇等镇街路边泊车缴费功能,停车扫码缴费合作停车场达258个。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