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明确提出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5个友好”要求,即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同时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展望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儿童友好理念成为全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广大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的建设目标。儿童友好交通是儿童友好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市未成年人占常住人口的16%,约162万人(包括74万户籍儿童和88万流动儿童),其中14岁以下儿童约137万人,约占常住人口的13%。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92%,城市道路成为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公共空间。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市共发生涉儿童交通事故788宗,其中导致儿童伤亡的事故占15.9%。因此,从儿童视角出发,“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强人行道、自行车道规划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保障儿童出行安全;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过街无障碍设施;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儿童安全出行能力”是我市未来五年“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把东莞建设成为城乡共融、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文化繁荣、近悦远来的大湾区高品质现代化都市”城市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
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中提出的“减少儿童伤害所致伤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目标任务要求。
建 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实施机制。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儿童友好交通方案。制定儿童友好交通行动计划,采取示范街区建设,分区域、分阶段等方式,按照“一区一对策”等原则,持续推动学校、住宅区、儿童医院等重要片区儿童友好交通建设。
二、优化交通规划建设,落实儿童优先理念。将儿童友好交通相关内容纳入《东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为儿童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和空间条件。提高城市交通儿童便捷、智慧、安全服务水平,提升儿童交通出行安全系数和幸福感。
三、完善儿童交通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交通安全有保障。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
四、搭建体验平台,保障儿童参与权利。广泛参与是儿童友好交通规划与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示范街区、住宅区、学校、社会团体及公益组织的协助,提供儿童体验平台,结合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及体验活动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权利。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建设儿童友好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广电、关工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儿童友好交通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加强儿童友好交通宣传,为儿童友好交通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妇联:
贵单位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儿童友好交通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职能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实施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居民重点出行区域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儿童交通出行安全,我市积极统筹落实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以“一区一对策”“一点一方案”为导向,分批开展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及持续推进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微改造的短平快项目。先后出台完善东华高级中学、东华初级中学、东华小学、翰林实验学校、光明小学、光明中学等6所试点学校周边区域和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方案及学生接送方案,研究改善了市植物园片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多个重要片区交通组织,逐步解决学校、医院、大型休憩点的周边拥堵问题,完善重要片区慢行交通体系,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
二、关于优化交通规划建设落实儿童优先理念的建议
为提高城市建设标准和道路空间环境品质,提升我市道路建设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水平,贯彻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包含儿童友好交通出行在内的全龄友好高品质道路出行环境,我局组织编制《东莞市道路品质提升详细设计导则》。本次导则以道路为对象,结合其功能、景观等要求进行道路功能划分,以人为本分配道路空间资源,以全龄友好理念倡导公交优先,保障儿童首要出行方式的慢行出行空间环境有品质、出行便捷,指导全市道路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本次导则在具体设计上以人为核心,坚持以功能定需求、以需求定要素,积极推进道路精细化、空间品质化设计,打造安全、绿色、活力、智慧的道路。品质道路设计应与道路功能、周边环境特点相结合,注重慢行系统的空间保障、功能和环境设计,为包括儿童在内的使用道路的各类主体提供公平路权,在顶层设计制定儿童友好交通建设的实施指引。
三、关于完善儿童交通安全防护用品标准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儿童交通安全防护,保障儿童交通出行安全,我市近年来大力加强校车规范管理。一是在2021年修订出台了《东莞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校车规范管理。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文明行驶培训,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校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二是强化各园区、镇街落实校车停靠站点的建设和维护,明确了由各镇街(园区)统筹落实校车停靠站点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等工作,规范校车停靠接送学生的行为,有效地解决校车乱停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对校车企业安全管理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严格落实好校车日常安全管理、维护等工作,为广大乘坐校车上下学(园)的学生、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安全的保障。下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全面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乘坐校车上下学(园)儿童的安全。
四、关于搭建体验平台保障儿童参与权利的建议
一是推行法治法治副校(园)长,强化儿童交通安全出行教育交流平台。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均聘请了法治副校(园)长。法治副校(园)长定期到学校、幼儿园开展包括交通安全常识在内的法治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儿童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学生、儿童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倡议书、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亲子游戏活动、家长开放日等多种途径,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二是开展广东少年交警队(东莞)创建活动。2021年,交警支队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33个镇街(园区)分别组建了少年交警队伍,队员数量达396人。通过组织参与选拔比赛、交通安全宣传与劝导等活动,以“少手拉大手”方式,带动全社会更多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共同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文明交通出行环境。2022年,广东少年交警队(东莞)创建活动将持续开展,在全市各小学分别创建1支不少于12人的少年交警队伍,目前创建活动仍在进行中。
五、关于加强宣传教育的建议
一是开展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结合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联合市教育局共同行动。组织全市交警大队采取线上云课堂播放视频、线下交警进校园宣讲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学生(少年儿童)开展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二是线上云课堂视频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春季开学前,东莞交警制作了各类交通安全推文、视频,利用宣教网络、校园电视等平台,通过在线播放或视频回放等方式进行平台授课,让广大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线下进校园宣讲。结合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八进”、“一盔一带”等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组织警力走进辖区学校(幼儿园),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为学生上交通安全课,宣传课同步通过校园电视实时向在校学生进行转播。据统计,2022年春季开学新学期,东莞交警进校园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课142场次。四是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与司乘人员宣传教育。联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学校和校车运营单位,召集校车安全管理人、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开展一次宣传教育课;组织警力上路开展校车整治行动,严查校车超员、学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发挥媒体矩阵与学校宣教网络宣传效应,发布检查与整治行动信息,营造校车严管严查氛围。五是设立交警护学岗,劝导、疏导、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出行秩序。根据辖区各学校、幼儿园上放学安排,在校园门口设立交警护学岗,充分调动警力和发动东莞义警交通劝导队等社会力量参与护学行动。现场疏导交通,帮助学生安全返校。
谢谢贵单位的建议,希望贵单位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