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安全被提升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调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尽管我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一是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突出统筹治理。二是开展多领域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治理。三是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突出源头治理。但是由于我市是不设县的地级市需承担所有属地金融风险的处置责任。相应地,市级金融工作部门承担起市一级的计划与指导以及县一级的实施与执行“双重职能”。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名称或经营范围含金融类字样的超5万家,而市镇两级金融监管干部队伍不到50人。“一肩挑”导致监管干部队伍长期疲于应战,难以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在金融监管趋严、房地产调控加强等背景下,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可能集中暴露,加之当前非法集资名目繁多、非法犯罪手段隐蔽性更强、借助网络平台主观规避且覆盖范围更广。因而我市面临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建    议:
  应对不可预测的潜在风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基层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构建严密的联防联控体系。

  一、根据国务院正式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本市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的要求,全面梳理镇街园区金融监管职责,明确市级可下放或委托行使执法权的事项。以各镇街(园区)为受委托组织,负责本辖区的涉及非法集资风险的调查和处置等行政执法工作。并配足配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根据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专员专门做好处非工作,以充足的监管力量和较高的业务能力落实被新赋予的行政执法权。

  二、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做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建议加强金融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联网实现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处置”有效联动。

  三、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排查工作。建议探索将非法集资线索收集工作纳入“智网工程”入格事项”,建立网上网下、群防群治的非法集资防范“天罗地网”。

  四、完善金融监管培训以及金融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 结合互联网技术手段,统筹指导地方创新改进宣传方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活动,提高宣传普及效果。

提案者: 王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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