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紧密围绕“志愿之城”“友善之城”建设,志愿服务事业迅猛发展,志愿者群体不断壮大,志愿精神广为弘扬,社会共识不断凝聚。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志愿者超132万人,志愿服务组织和团体8000多个,累计向社会提供4249万小时服务,人均志愿服务时长约32.1小时。与2013年相比,志愿组织数量增长了3.3倍,志愿者人数增长了1.9倍。全市志愿者活跃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扶贫济困、扶老爱幼、生态保护、交通文明、社会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条规定,全省志愿服务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涉及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民政部门,以及共青团、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建 议:
为适应新条例,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实现质的发展变化,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如下:
一是尽快出台东莞市志愿服务政策文件。按照省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全市志愿服务的政策文件;在省、市志愿服务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市内其他职能单位制定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共同为全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健全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加强顶层设计,重视政府引导性政策的牵头作用和规划指导,制定《东莞市志愿服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协调部门之间、条块之间或相互分隔、工作重叠等问题,保证志愿服务资讯和资源的有效互通;在文化、卫生等互补性强、联系紧密的领域,打通互动的桥梁,紧抓基层治理的网络建制,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共治共建格局。
三是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目前,我市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主要以精神嘉奖为主,激励措施和途径还不够多样化。建立健全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有助于促使志愿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探索开办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长进行计量登记,并赋予转换成其他物质或精神回馈的权利,打通全市各镇街、园区之间的壁垒,使志愿者在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和回报,以鼓励更多人来参与志愿事业。
四是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教育。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议将志愿服务落实到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志愿服务教育体系,从基础教育抓起,将志愿服务教育贯穿于每一位现代人。普及志愿服务意识,对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