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将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和实践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提出了“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的工作原则,同时提出在推动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中要“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开展少先队实践教育是引导少先队员走向社会、推动素质教育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双减”背景下,目前我市各中小学也在积极探索少先队员开展社会实践教育的工作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当前各学校整体上对少先队员参与社会实践教育的工作仍然不够重视;2.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主要集中在校内,校外阵地资源、活动形式较为单一;3.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师资力量匮乏。
建    议:
  1.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紧紧聚焦少先队“迈向社会”工作体系,市有关部门共同在全市形成少先队志愿服务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共同推动市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基地)、博物馆、科技馆、基层党群活动场所、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进一步发挥支持少先队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的阵地作用,以开展形式丰富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为抓手,强化市、镇两级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建设力度。

  2.进一步提高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质量在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考评中的比重,推动学校重视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特别是校外实践教育工作。市财政局每年提高学校相应的工作经费,加强经费投入。学校应做好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开发适合本校不同学段、年级学生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可依托第三方机构或积极聘请校外少先队辅导员补充师资力量;制定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开展社会实践教育中帮助少先队员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培养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的良好意识。

  3.定时开展评优活动,使优秀的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项目脱颖而出,形成鲜明的导向,进一步促进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的发展;获评学校或单位可获资助,从而达到重点扶持有专业特色、有文化底蕴、有深厚传统的实践活动,在全市创建一批精品少先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市财政局给予每个精品活动一定的经费资助,市审计局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专款专用。

提案者: 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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