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群众以及政府的广泛关注。伴随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政策的纷纷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手段。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宣传虽已普及全国各地城镇,但从目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执行情况来看,东莞地区生活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阶段, 在实际的分类工作执行过程中仍面临着不少的现实问题。 

建    议: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政府应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制定适合本地方垃圾分类的地方法律法规、条例通知等,使得居民可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地方执法人员能够依法加强垃圾处理行为管理。强化政策工具,补齐制度漏洞,进而营造一个和谐完善的制度环境。生活垃圾分类已是国家环境治理重要的一环,在完善其法律法规体系下,为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效,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最小单元监管考核制度,考核到人。 对地方政府管理人员而言,其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承上级思想与行动指令的传达、执行,下接本地方垃圾治理的监督与管理,故应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划清各部门职责与权限,实行层级负责制并逐步细化到最小单位,将管理、考核落实到个人,实现工作量化,与绩效挂钩。
二、构建互利互惠模式
作为政策对象的现实个体或市场组织,一般不具备充分的时间、专业知识和经济实力去关注每一个政策问题,主动地、不计个人得失、单纯的去为了公共事业开展积极行动。 为保障群众、市场企业等相关主体长久有效的参与垃圾协同治理,政府应增设奖励机制。政府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启动资金,其除用于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更新维护、管理人员绩效外,应增设一定比例用于奖励的资金分配。对社区而言,管理规范、效果明显的社区,在考核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政府应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以表示对社区工作的肯定,提高社区长效治理的积极性;对居民个人来说,建立个人信息账户档案,社区(村委)管理人员对其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打分考核,并备案记录,同时设立同层级监督与举报窗口,居(村)民之间可以互相监督与举报,举报属实的予以举报者积分奖励,被举报者相应扣掉个人信用积分。通过增设趣味性的交互活动,如月末可参与个人信用积分礼物大换购活动等,提高居(村)民参与度;对企业而言,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到“政企分开”,政府部门改变职能角色,仅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逐渐从政府部门剥离,推向市场,由社会相关企业承包垃圾的清运处理, 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以此增加企业自我运营的主体性,提高企业盈利空间
三、提高技术的有效支撑
目前人工智能用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还不够成熟,政府应加大智能化垃圾分类处理研发费用投入,支持和鼓励相关技术人才的吸纳与聘用。同时政府也应调控研发人才的研究方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中后端处理技术的研发创新,尽快实现垃圾全过程智能运营体系。

提案者: 王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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