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完善了“顶天立地”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154所,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3.22张、2.08人、2.67人。医疗资源稳步增长,结构逐步优化,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党中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道路,建设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正奋力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这对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存在不足

  (一)重治轻防

  我国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从“治病为中心”转为“以健康为中心”。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仍然比较重视疾病的治疗,投放了较多资源建筑医疗设施、购置医疗设备、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等,而对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从事疾病预防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仅2.27,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89。

  (二)疾控体系不健全

  市疾控中心与镇街疾控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镇级的疾控部门挂靠在镇街社卫中心,由镇街管理,市镇两级疾控部门协调联动不足。承担慢性病、职业病防治等业务的市第六人民医院未在疾病评估监测、分析研判等方面发挥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市目前仅有部分慢性非传染病和部分肿瘤疾病发病率的基本统计资料,而缺乏全面的人群疾病发生率、疾病谱等相关科学数据作为重大公共卫生决策的客观依据。

  (三)医疗体系碎片化突出和弹性不足

  市疾控中心、专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三者之间缺乏通畅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整体性协调性不足,市内无应急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能力不强,一旦地震、战争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经肠道、呼吸道传播疾病大范围流行,我市的快速响应能力不强,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作战能力。医疗系统结构不均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同质化明显;镇街公立医院作用弱化,导致医疗资源闲置和经营性亏损;我市最具发展潜力的松山湖科学城和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均未开设公立医院。

  
建    议:
  二、建议

  建议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注重统筹安全和发展,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注重优质扩容和区域协调,推动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我市医防融合的疾病防治体系。强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担当,加强对于镇街疾控部门的业务指导,理顺市镇两级部门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支撑,推进统一的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等6大类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应用和业务协同,为医防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丰富医防融合的医疗卫生服务内涵。市疾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发挥市第六人民医院作为专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开展全市疾病发生的基线调查,摸清群众健康现状。加强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协同,充分发挥医院人员、设备、技术优势,在医院重点科室(如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等)设置公共卫生专员,加强医院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对接,发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前哨作用。

  三是加强医防融合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待遇,配足人员编制,补足公共卫生人员缺口。依托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的教育资源,通过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育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复合型人才,锻造一支具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优势的疾控队伍。

  四是推进医防融合优质资源的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引导民营医院向高端化、专业化方向转型发展。在松山湖科学城和滨海湾新区建设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以创伤急救为主的市应急医院;加快补齐市第九人民医院人才技术短板,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平战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韧性。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农工党市委会:

  关于贵会提出的东莞市第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100号《关于构建医防融合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转变“重治轻防”的思想

  转变“重治轻防”思想理念,要建立健全医防融合机制,完善疾病预警检测体系,预防和控制健康风险因素。在理念上要真正实现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推动“医学”与“预防医学”协同创新。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格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加强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网络,实现健康管理、临床医疗和传染病管理同步进行。

  (二)完善我市医防融合的疾病防治体系

  一是疾控体系日益完善。目前东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两级。第一级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市级专业机构,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龙头。第二级是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网底和前哨。市第六人民医院主要建立了我市结核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正在加快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综合防治系统,推广全市使用职业健康监护(职业体检)系统,加强实时监测能力,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我市医防融合的专病防治体系建设。

  二是医防融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强化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市长兼任组长的东莞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急性(烈性)传染病等7个防治专项小组。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检验和风险沟通三大核心能力。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开展镇街(园区)疾控中心技术骨干培训。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12类扩大到29类。成立市委保健委,建设干部保健基地医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全市职业病发病数逐年上升的态势得到遏制。全市设立65个急救站。拓展空中医疗救援服务,选定直升机航空医疗救援定点医院7所。组建突发急性传染病等市级卫生应急队伍5支。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三)加强医防融合的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年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走访活动,了解高层次人才的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诉求。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引进岗位设置指导,规范人才引进各项工作。三是出台《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供人才支撑。四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好我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创新活力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五是科学规范地组织开展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招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不断充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力量。六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完成40所公立医院和2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薪酬总量核定工作,建立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薪酬预算管理,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全员岗位聘用。七是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护理专科人才、基层卫生人才、精神卫生人才、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药学人才等培训。八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公务员编制和派遣人员指标,充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队伍。九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措施,

  (四)推进医防融合优质资源的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

  一是打造“金字塔型”顶天立地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市属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为“塔尖”,以其他市属公立医院(含区域中心医院)和镇(街道)医院为“塔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塔基”,全市三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市域内住院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市。推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市人民医院入选第二期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市中医院入选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预选项目,5所区域中心医院加快发展,打造医学高地。新增1个国家级胸痛中心,2个国家高级卒中中心,1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培训基地。创新与高等院校合作模式,市人民政府分别与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医科大学签约,通过校地共建,全力推动高水平医院和区域中心医院建设。

  二是积极推动 5 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5所区域中心医院逐步达到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水平,具备一定数量的省、市重 点专科,具有较高的临床科研和教学水平。推动区域中心医院错位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专科群和合理的人才梯队,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服务能力达到市内或区域内领先水平,对周边镇街有较强的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成为区域内医疗服务中心。其中拟在松山湖科学城新建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南院,填补松山湖园区内高端公立医疗机构的空白;推进市滨海湾中心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市区域内医疗资源分配更趋合理平衡。

  三是引导推进各类医疗机构错位发展。推进镇(街道)公立医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支持镇(街道)公立医院往“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发展,向特色专科医院、医养结合型医院等方向转型。目前已有8家镇(街道)医院实现了转型升级。推进社会办医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社会办医院有72所,占全市医院总数的61.54%。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住院量、门诊量分别约占全市医疗机构的32.32%、25.85%、25.61%,三项指标均名列全国前茅。推进医联体建设,组建医联体100个,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工作,推进重点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促进医疗资源纵横整合,结合家庭医“1+1+N”签约服务需求,推动一个医疗机构与多个医疗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四是大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筑牢覆盖全市各镇、村(社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促进资源向下延伸,截至2021年底,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97所,成功打造群众“15分钟健康服务圈”,群众就医方便快捷。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培训率达95.35%。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镇街医院、镇街医院对口帮扶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策。援藏、援疆、援昭通、援铜仁以及援韶关工作深入推进,援非医疗队全员荣获赤道几内亚最高荣誉“国家独立勋章”。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截至目前已有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达标数占全市总数的57.6%,占比全省各市排名第一,今年新增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创建推荐标准。完成东莞-香港金牌家庭医生培训82人,护士31人,在培训医生54人、护士36人,22家香港金牌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室投入使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下属站点一体化管理,实行“政府办、政府管”管理模式,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9理,财政“兜底”, 全面实施“两个允许”措施,执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全面实施薪酬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薪酬水平原则上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核定。

  五是提升公共卫生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感染专业学科建设,高水平建设市第九人民医院。成立东莞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管理专班,专题研究定点医院建设管理问题,加强市第九人民医院能力建设。目前,市第九人民医院项目行政楼、呼吸楼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消化楼已基本完工,剩余配套设施安装和调试未进行,医技楼未动工,累计投资额20457.78万元。我市与深圳三院、广州八院建立柔性医联体,市第九人民医院与东莞市人民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建立全市救治梯队应急储备机制。市第九人民医院感染病学科全力创建东莞市重点专科,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乙肝、丙肝的规范治疗,乙肝母婴零传播工程,肝纤维化与脂肪肝检测等工作;开设艾滋病病人“爱心门诊”,区域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供应中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有力推进医防联合体建设

  一是建立医防融合培训机制,将公共卫生和传染病临床知识分别纳入互相的培训体系,培育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疾控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临床和疾控传染病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传染病监测大数据的预警预测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职能,促进公共卫生与临床诊疗体系融合,织密织牢医院这道传防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四是建立疾控系统、医院、科研院所共同的公共卫生网络实验室,以疾控中心为中心实验室、参比实验室,整合全市不同优势的医院临床检验室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形成能力完备、规模足量、标准统一、高效运行的实验室网络。五是市第六人民医院加快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综合防治系统,推广全市使用职业健康监护(职业体检)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六是市人民医院着力从医疗技术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推进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医院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真正达到高水平医院建设标准。七是市中医院正着力加强医院人才培养、临床研究、技术创新、科技转化、医学人文、能力辐射、管理示范等方面的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推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重点推动与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地共建工作,完成市国医馆建设项目、骨伤科大楼建设项目、分院升级改造项目,增创国家中医重点专科2个、省中医重点专科4至6个,冲刺中国中医医院竞争力50强医院,成为广东省中医名院、广东省现代管理制度示范医院,努力打造成为现代化高水平中医医院。八是通过校地共建、院院共建等模式强化医院建设,力争三年内把5所区域中心医院建设成为综合实力强、科研水平高、教学特色明显的三甲综合医院,使全市各大片区医疗资源分布更加均衡。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才主干力量,以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检测人才为重点,做大做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理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关系,充分满足卫生监督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力量需求。夯实镇街公共卫生人才基础,加大镇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力度,将表现突出、技术过硬的副高以上职称公共卫生和全科医生骨干纳入编制管理。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使用率。全面实施人员岗位总量核定和全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以岗定酬、同岗同酬,进一步稳定人才队伍,夯实基层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暂行办法》,引进和培养一批公共卫生领域的优秀人才和团队。提高人才福利待遇,加强对公共卫生人才特别是防疫一线人才和基层公共卫生人才的关心关爱,加快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努力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

  最后非常感谢贵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贵会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字:张巧利

  承办人姓名:钟冠东

  联系电话:23281129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0日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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