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安为先。我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港口航运繁忙,危化品码头和仓储罐林立,海域沿岸人口密集,海洋风险系数高,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对我市经济、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市特别重视海洋灾害、海洋生态环境、海上交通运输及海岸仓储等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应急机制和应急体系不断完善,但仍有短板,存在以下风险点:一是我市海域外来物种入侵底数不清。迄今为止,在辖区海域及沿岸尚未开展任何与外来物种有关的调查。二是小规模的赤潮、溢油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今年夏初,受深圳海域赤潮影响,我市交椅湾东宝河河口也出现海洋藻类暴发性增殖。近几年在沙田、洪梅、麻涌等海域也发生过船舶因碰撞、搁浅导致溢油的事故。三是船舶污染物回收制度尚未健全。商船污染物港口回收刚刚起步,渔船则完全空白,全市渔港均未配备渔船污染物回收配套设施设备。四是立沙岛安全防范不容松懈。去年立沙岛巨正源起火事件提醒我们,安全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我们头上。
建    议:
  一是防治海洋生态灾害。严格规范船舶压舱水的管理,防止压舱水带进外来物种引发生态灾害。开展专项调查,摸清东莞市外来物种入侵底数,建立东莞市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分布图。制定东莞海洋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加强海洋生物及其制品检验检疫。逐步构建东莞与深圳、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外来入侵物种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防范商渔船舶碰撞。深入开展商渔共治,利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有效手段,落实辖区重点部位安全监管举措,突出桥区、河口、渡口等重点水域的船舶航行秩序管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商船采用安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渔船避免在商船密集水域和航线交叉水域作业、锚泊,防范化解商渔船防碰撞风险。

  三是防控海洋环境风险。建立健全东莞市持有效港口经营许可的涉危险品、油类码头、油类及危化品仓储区、涉油涉气工业企业等重点风险源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东莞市海域沿岸风险源信息库,实施分级管理。加强码头危化品泊位及立沙岛等高环境风险潜势区重点海域的监测力度,全面提高东莞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监视监测能力,缩短应急事故响应时间。对危化品风险点,构建险情自动报警、自发处置的应急防范体系,将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东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海上溢油及岸线溢油清除能力建设,加强泄漏危险品处置能力建设。

  五是提升港口码头污染物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物上岸监管,强化港口码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开展港口码头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推动船舶生活污水经港口码头污水收集系统接入公共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建立以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公益化运作的工作机制,港口码头免费接收转运处置船舶垃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畅通船舶污染物回收上岸渠道,不断提升港口码头污染物处置防治能力。

  六是建立健全海上应急救助体制和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海上搜救工作指导精神,出台我市海上搜救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海上应急救助体制和机制,完善海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实现统一指挥、统一救援、统一通报、统一发布。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海上搜救建设投入,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海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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