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科技为先,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和中坚作用,明确要求广东把着力点放在制造业上,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东莞市作为广东制造强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先后引入了包括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集聚了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在科技成果源头创新上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成果,但长期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难点问题。为疏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堵点”,特别建议加强对承接前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科技初创企业的政策扶持。
建    议:
  一、为高科技初创企业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由市科技局负责遴选符合要求的高科技初创企业,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及人才配套支持。

  二、鼓励市镇街(园区)与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是为高科技初创企业提供不超过三年的免租场地。二是由市科技局和镇街(园区)按照1:2的比例提供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启动建设。三是提供完善社区生活环境配套。

  三、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扶植一批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发展。建立科技服务业聚集基地和示范区,制定和完善科技服务业集聚基地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和扶持措施,促进优势产业集群互动发展。

  四、强化服务支撑。一是建立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包括区域共享资源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咨询服务以及转化路径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引领作用,打造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二是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开发高端检索分析工具,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三是充分发挥技术进出口交易会、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在推动技术转移中的作用。

提案者: 张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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