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设人才高地”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人才发展环境,聚焦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使用等人才发展关键环节,进一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开放政策,优化人才要素跨境跨区域配置,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辐射新高地,探索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资源共建共享模式,广东省科协在省直有关部门、香港和澳门中联办的指导支持下,联合粤港澳三地科技社团,积极探索粤港澳三地工程技术专业领域规则衔接的方式和路径,努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广东省和东莞市的人才状况。据了解,截至2020年6月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694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81万人,其中85%聚集在大湾区的珠三角9市。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9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65万人,占比30.7%,基本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截至2021年底,东莞市人才总量达258.4万余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8.3万人,双聘院士16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3名,省领军人才14名,市领军人才109名,市级特色人才444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工作平台共69个。

  市委书记肖亚非在2021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致辞强调,今天的东莞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

  大湾区专业人才资格互认的必要和紧迫性。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和工程教育国际互认是工程能力国际互认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是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基石。促进莞港澳创新人才资源深度融合,推进工程师国际和地区互认等创新工作。东莞外贸依存程度较高,制造业具有“订单全球化、配套本地化”,港澳台资企业众多等显著特征,同时也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等发展瓶颈,许多港澳企业面临科技人才供求矛盾突出,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匹配不均衡等问题。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开展大湾区专业人才资格互认,推动全球人才、产业、科创、金融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为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议如下:

  
建    议:
  一是市政府制定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快推进港澳专业人才认可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具有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专科医师、教师、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籍居民纳入我市优秀人才管理范围,并对其在莞执业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拓宽柔性引才的渠道,吸引港澳专业人才来莞工作。

  二是优化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可环境。建立健全配套文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探索在具备条件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评审组,对港澳专业人才进行单列评审。

  三是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互认工作平台,赋予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相关学会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工程技术人才专业资格互认的职能。

  四是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东莞市便利从业执业。对在东莞市内从业执业,尤其是科技、教育、卫生、金融等领域的港澳人才给予优先支持,在签注、落户、车辆牌照、居住、税收、养老保险、就业、工商给予便利及优惠。

  五是开创东莞市与港澳人才交流合作新模式。鼓励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招聘及引进港澳专业人才;组织开展东莞与港澳人才学术交流、技术服务、项目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与港澳专业人才交流融合。

提案者: 杨朝琴,梁燕玲,叶久根,田根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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