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要求践行好“建轨道就是建城市,经营轨道就是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推进地铁等轨道交通的开发建设。目前,我市已出台轨道投融资政策、TOD开发、土地专项储备、建设管理等一系列政策,但还是存在“规划多、上马少,批复线路的建设滞后、现行建设工作机制不顺”等问题。为此,建议加速推进东莞轨道交通建设,着力促进产业人口岗位等向地铁沿线聚集,打造城市轨道交通经济带,为我市在万亿元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建    议:
  一、专人跟进《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年)》,加快推进已批项目建设速度。

  东莞轨道交通建设已远远落后于同时期启动的其他城市,当务之急是要争取2号线三期动工建设,争取的前提是尽快取得国家发改委二期建设规划批复以及省发改委的立项文件,以上工作须由工作组专人跟进、专人负责。统筹全市3至5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针对当前制约地铁开工建设的瓶颈问题,大胆解放思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宜什么干什么”的原则,尽快开展东莞地铁1号线(二三期、支线)、2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等5条骨干线路相关的建设规划报审工作,保障能在近三年动工建设,对内则形成市中心城区、滨海湾新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片区的高速网络连接,对外则重点与深圳、广州串联融合。加快与深圳对接,尽快明确深圳6号线支线延伸东莞段立项途径和建设计划,必要时提请两市协调会议商议明确。

  二、明确政府职责,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合法依规、市场运作”原则。

  市政府应当明确政府投资主体的职责,尽快完善轨道交通投融资相关体制和制度,同时明确东莞市交投集团、市轨道公司、市轨道交通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镇两级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定位角色,界定政府的职责及相关的政策保证体系。在横向职能部门上,要明晰工作职责、工作分工以及行政责任,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才能加快我市轨道建设;在纵向管理上,借鉴佛山市轨道局职能分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合法依规、市场运作”原则,坚持政企分开,行政职能和业主职能分开,行政部门履行行业管理和行政服务的职能。通过以地筹资推进轨道建设,必须统筹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运营、投融资和资源开发,在投融资主体和实施组织架构上,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找到合适自己的模式,逐步理清投融资主体、站点开发和建管运营的关系。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改革现有的轨道交通投融资政策,积极拓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重点考虑论证ABS(资产证券化)融资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公募REITs、股票、企业证券、市政债券等多种证券融资方式,实现轨道交通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建议我市务必积极争取申请城市轨道交通地方政府专项债、公募REITs额度,应申报尽量申报,在市财政出资40%的资本金,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契机,为地铁建设注入资金血液。

  四、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建议政府对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及运营企业的行为进行明晰的管理和规范,特别是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来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建议市政府对轨道交通投融资平台绩效、投融资任务完成情况展开绩效测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保证轨道交通企业高效运行。

  五、强化轨道交通人才支撑,为后期发展提供支撑。

  通过成立专业研究机构或在轨道交通集团成立专门的事业部门,引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和TOD综合开发高水平人才,不断壮大技术力量,适当提高管理、技术人才待遇,补充市轨道交通局、市交投集团、市轨道公司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为我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提案者: 魏宇翔

敬的魏宇翔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第20220055号提案《加速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撑“双万”城市交通发展》收悉。根据工作安排,该提案由我局承办。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思考和关注!提案分析了东莞轨道交通开发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加速推进东莞轨道交通建设,着力促进产业人口岗位等向地铁沿线聚集,打造城市轨道交通经济带,为我市在万亿元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您的建议对加速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撑“双万”城市交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经我局认真研究,针对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人跟进《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加快推进已批项目建设速度
自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启动编报以来,由东莞市政府牵头,轨道交通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安排专人跟进二期建规调整事项。经过多方努力,国家发改委于2022年3月17日批复同意调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规划期2022-2027年拟建设线路包括1号线一期、2号线三期和3号线一期。其中,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6月22日批复东莞2号线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来,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的沟通衔接,争取2号线三期工程初步设计和3号线一期工程工可尽快获得批复,以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成连接我市中心城区、滨海湾新区、松山湖高新区和水乡片区的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网络。二是结合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等上级铁路城际网规划以及我市发展实际需要,提前谋划我市城市轨道第三期建设规划,加强对中心城区国际商务区、行政中心区等重点片区的通勤需求服务,构筑与城市中心相契合的交通枢纽体系,通过轨道引领中心区品质提升,充分发挥城市轨道对城市空间产业布局的优化和开发引导。
二、关于明确政府职责,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合法依规、市场运作”原则
根据市TOD轨道办统筹协调与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以市TOD轨道办为主,各成员单位明确固定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联络员参与市TOD轨道办日常工作。按照分层级的轨道交通建设开发会议机制,由市长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主要讨论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重大决策性事项;由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主要审议轨道交通建设及TOD综合开发重大事项;由市TOD轨道办组织召开日常办公会或专题协调会,主要协调解决轨道交通建设、TOD综合开发过程遇到的各类问题。
市轨道交通局作为轨道交通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轨道交通顶层设计、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等几大方面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轨道交通建设和轨道资源开发双向反哺机制,高效推进轨道交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综合开发和运营管理。
另一方面,市国资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基础、专业优势、主业方向、发展战略等情况及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市属轨道交通类企业经营发展体制机制,助推我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一方面,我市积极探索轨道交通领域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充分挖掘项目沿线土地资源,以市属国企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统筹土地综合开发、项目运营及配建物业等多种资源,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实现项目收支平衡。目前,我市2022年度已向上级申请轨道交通2号线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市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探索启动公募REITs发行相关工作。鉴于公募REITs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对于试点项目运营收益率、运营期限及成熟度等多方面都有较高要求,目前,我市暂无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试点项目库。
下来,将优先考虑推动轨道及高速公路等优质项目,探索可行路径,积累先进经验,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公募REITs发行。
四、关于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2021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年版)》,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不断完善并推行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挂钩、刚性兑付、激励约束等配套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实现人员能进能出,管理岗位能上能下,薪酬水平能增能减。
下来,将加强对轨道交通项目投资监管,包括相关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事中进行抽查、年度进行投资评价等,促使相关轨道交通项目按照进度要求高质量推进建设。
五、关于轨道交通人才问题
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东莞地区铁路规划研究参谋部,参照《东莞市百名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人才实施方案》的做法,公开招聘50名高素质技术人员,分派到市TOD轨道办,由市TOD轨道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下来,将由市轨道交通局协同市轨道投资公司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高素质技术人员招聘事项。

办理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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