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 2021 年工作要点,作为本年度需研究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
一、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少捕慎诉慎押”应成为当前刑事案件的主要诉讼模式。根据 2020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人数占比从1999年54.6%上升至 78.7%,特别是最高刑只有拘役的醉驾案件,占比达到近20%。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问题和困难
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我市目前在用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2个看守所,均为特大型看守所。存在看守所超容羁押严重、审前羁押率过高、监管场所警力不足等问题。截止至2021年10月,全市看守所现有警力500人左右,警押比为4.2%。设计关押容量为4640 人,日均关押量保持在 1.2 万人以上,预计全年新收押2.5 万人以上,超容羁押158.6%以上。
建 议:
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意见建议
第一,革新刑事诉讼价值评价思想标准。一是刑事司法办案要创新治理、借势求变。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等部门牵头,制定各刑事司法机关共同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司法意识和社会意识双转变。包括破除有罪推定、构罪即捕、羁押惩罚、以捕代侦、取保就是从宽等成见思想。
第二,优化统一评价考核标准。各刑事司法机关自上而下优化设置评价考核标准。革新不合时宜的破旧评价标准,不以案多、案大为标杆,应以提前防范犯罪,有效预防重大案件发生,以追求案小,甚至无讼为最优社会治理环境为导向。建议聘请专家学者就优化统一评价考核标准开展专题调研,并适时动态调整评价考核体系,有效指挥刑事司法政策落实。
第三,利用有效信息化手段处理防逃防脱问题。解决防逃防脱问题是一个瓶颈问题。建议扩大非羁押管控平台、指纹、DNA、视频侦查等刑事侦查技术系统与手段应用范围,探索运用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具等创新信息化手段,解决防逃防脱问题。
第四,羁押必要性法制审查前移,繁简分流,通力合作。 一是发挥检察机关前连侦查后接审判的优势。建议配强配精法制审查队伍,在犯罪嫌疑人移送监所前进行严格羁押必要性法制审查,并报检察机关审查。二是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应简尽简,速裁速决。建议聚焦涉民营经济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聚焦未检案件,对轻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不捕不诉裁量权;聚焦危险驾驶案件,加大不起诉的适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检警合作。继续依托侦查监督工作室平台,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案件咨询等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引导公安机关在呈捕前加强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与公安机关探索推广适用取保直诉案件类型。四是进一步优化检察环节工作机制。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审查分析,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突出重点,针对捕后轻刑率高、逮捕罪名集中的案件,全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同公安机关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工作力度,减少社会对立;探索、推广听证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公开听取案件当事人各方意见,引入第三方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第五、有效发挥辩护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一是建立由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企业、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教育 帮扶基地,为采取非羁押措施的外来人员提供工作、住所、 技能培训,落实监管措施,既充分维护外来人员合法权益,又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二是落实可聘请律师辩护时间为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移送监所前,让辩护律师提出有效法律意见。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