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该法的出台,也是基于全国青少年心理健康状态呈现日益严峻的基础。国务院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一系列文件。随着东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已成为关系我市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市中小学生返校复学过程中出现了少数学生心理健康的极端事件,为此,亟待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引导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一)当前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发展的现状
东莞市文明办组织牵头,目前正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已构筑起市、镇街(园区)、学校三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全市共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300多人、兼职人员2000多人,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超过1000人。但是整体符合标准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九左右。
(二)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依旧存在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强、引导家长重视教养结合的举措较少、组织社区响应与参与不多、专职心理老师身兼多职等问题。
建 议:
1、尽快建立东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我市目前已经设立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系统,但是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无法共享和查阅。学生极端事件发生发生时,无法有相应的预警。建议尽快由专业团队,建立完善该调查系统。这需要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
2、在全市中小学推广开展“生命教育”。
一是通过东莞市教育局牵头,制定中小学生命教育的必须课程时长要求,如每星期心理健康及“生命教育”不得少于两个小时、生命教育成绩与考试具有同等效力,从而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重视。二是加强官方宣传,如通过抖音、快手等现代新媒体进行视频科普,从而引起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兴趣。同时以考核促校园心理环境的建成,有力推动该项政策的落实。
3、完善顶层设计,制定中长期中小学心理教师人才规划的激励政策。
其一,必须在政策设定上为中小学心理教师提供必要的成长通道,虽然心理学已设立独立的心理学科带头人并且大部分学校给予了等同班主任的补贴,但很多心理老师兼任其他学科任务,很难经由自己的成长通道获评高级教师,市-镇-校三个层面的单位共同努力、联动协作,着力于改革创新。
4、积极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开通家校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
基于刚刚颁布的家庭教育法和东莞市基本市情,以具体的法律威慑和政策引导为保障,以家庭教育为核心,将学校、社区和专业机构等涉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个子系统统筹为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整体生态环境,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作用,做到“全员”铺开。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中,教师随时将班级孩子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通过微信告知家长,家长也积极予以回应。
5、以管理创新改善社区生态环境
可以重新梳理社区管理职能、鼓励社区自主管理与特色彰显、完善社区管理的组织配套建设。扩大社区的管理职责,为青少年身心同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态环境,加强其组织机构建设,确保其工作人员无后顾之忧。配套建设的核心是岗位编制问题。因社区现阶段大部分工作人员为合同制,问题实质就是资金投入。
政府职能部门通过立法指导、体系建构、制度建设、管理创新和社会动员等政策促进,构建政府一家庭双核治理体系,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区—专业机构五环服务模式,实现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