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经常发生。从现阶段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群众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据消防部门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伤亡事故一般发生在晚上充电时,大部分原因是电池故障引起,其次是线路短路和动力线路故障。不论电池是否处于充电状态,都可能发生突发性燃爆事故,而且一旦在封闭狭小空间内发生,危害很大,几乎没有逃避危险的可能性。
建 议:
一、全面“体检”,清除辖区安全隐患。消防部门联合各部门力量,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出租屋、自建房“、三小”场所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内电动自行车占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和楼外“飞线”充电、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二、要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公共设施的配备。2020年12月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集中停放、充电;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停放、充电。
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的建设。在建和未建小区将此类公共设施配套纳入规划设计中。同时,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小区业主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确保充电时安全。
三、加强对生产电池厂家的监管。抓好产品质量标准的严格制定、规范监管是关键。对劣质电池或者电池保护装置不达标的,由此所发生火灾损失均由该厂家承担。
四、科技助力安防,禁止电瓶车“乘梯上楼”。引进人工智能技术,电梯和楼宇的摄像机嵌入AI智能电动自行车识别算法,实现对电动自行车检测分析识别,实时预警电梯轿厢内电动自行车闯入事件。当电动自行车被推入电梯时,会被电梯内安装的电动自行车监测摄像机识别,随后电梯内会发出警告,并且电梯门不会关闭,电梯暂时停止运行,直到电动自行车推出电梯后,电梯才会恢复正常运行。
五、加快推进共享换电模式的节奏。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电池换电柜的建设,让用户在换电柜布局范围内,在电池快没电时到达换电柜点,扫二维码——放入空电电池——取出满电的电池即可。就像手机充电宝随借随还一样,这种模式为用户提供了共享、安全、便捷的替代传统充电的方式。
六、加强对快递、外卖骑手等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管和培训教育。快递、外卖骑手等企业员工,出行服务基本上以电动自行车为主,具有基数大、范围广、安全意识薄弱等特点,容易因疏忽和侥幸心理带来隐患。2021年12月13日深圳宝安某小区内某栋第9层发生火灾,发生火灾的就是一户快递员家。因此对出行主要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的企业如快递、外卖骑手等加强监管和培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消防支队
提案《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经综合市应急、住建、交警、邮政、市场监督等单位会办意见,现就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立法。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二是严守规范。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道路通行、停放、充电及其他相关管理等各环节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GB/T 36943-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GB/T36945 -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GB/T36972-2018)等,企业在生产时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其明示标准要求。三是压实职责。压实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全面履职,推动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质量把控,入楼入户管控,提高执法宣传力度,杜绝隐患“回潮”,严格落实“三必管”要求。
二、部门协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电动自行车专项管理、治理工作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电动自行车管理、治理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应急部门依法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内生产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电池厂家的监管,强化快递、外卖等电动自行车使用率高的行业自律管理,必要时进行约谈;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增建、配备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场所;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快递、外卖行业整治行动,联合邮政部门推动快递三轮车按照“六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全面清退在用非国标电动车,定期约谈交通事故多发、违法多发的快递外卖企业,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7.6万宗, 组织召开外卖快递企业约谈会5次;邮政部门对寄递企业申请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许可实地核查,要求寄递企业营业场所充电区必须进行物理隔离,且将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要求寄递企业必须完善电动车充电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各种专项检查,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电动车充电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企业243家次,出动检查人员643人次,口头告诫30 多次,立案查处1宗,企业上报自查整改方案30多份;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等配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2021年,共抽查我市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10批次、充电器4批次,发现不合格锂离子电池2批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立案查处。消防部门今年以来开展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为重点的“两违动态清零”和“扫雷”行动,对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村民自建房、住宅小区、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开展全面整治,“两违动态清零”行动1月1日至7月6日间,共排查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等隐患问题41.3万处,已完成立即整改41.25万处,整改率99.88%。
三、行动到位,有效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规范化。消防部门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联合职能部门、社区等,共同推动建设了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难以进行集中建设的地方,探索分散建设停放充电点,尽可能地满足城市综合管理要求及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需求,截至目前,在政府一号文的推动下,全市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柜已完成安装的住宅小区1319个,已安装充电柜5632套,已完成安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约10436栋,安装充电柜约1.5万套。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监管。消防部门主要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要求物业要负起维护保养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社区内建设的,要求社区履行好管理责任。三是用好执法手段倒逼责任落实。一直以来,消防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市推动《“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措施》,对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火灾事故均严肃处理。近几年因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或充电,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人员被困等不良影响的火灾,都严格责任追究,联合公安部门对相关人员责任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如去年11月25日莞城街道发生了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部门立即组织应急、市场监管及城管等部门召开莞城街道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会议,通报火灾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问题,观看警示视频,落实集中约谈,宣贯要求注册粤商通、全民消防云平台,开展自查自改活动,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警示,倒逼责任落实。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治理工作氛围
一是警示督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约谈。定期召开全市消防工作警示约谈会议,对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和火灾高发的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分析找准管理治理短板,推进工作措施落实。消防部门不定期联合质监部门对锂电池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进行约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器产品销售企业进行约谈;联合房管部门对居民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对顺丰、京东等主要快递企业和美团、饿了么等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快递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抓好物流网点消防安全和电动自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新微型体验点强化宣传。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打造模拟真实场景的消防宣传微型体验点,每个体验点设置消防产品展示区、火灾物品警示区、科技运用防范区、火灾隐患查找区、以案说防培训区、逃生自救体验区等6个功能区,其中,将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作为重中之重,展示火灾成因、危害、防范措施以及案例,为弱势群体提供接地气的消防宣传服务。三是多管齐下,形成全民参与防范的良好氛围。发动各级网格、公安派出所张贴《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电气火灾防范的通告》《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20万余份;将电气火灾事故编入《“以案说防”—东莞市较大火灾案例汇编》,发放8万余册,覆盖60万余人;拍摄制作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在东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滚动播放;在南方+手机客户端开设消防专栏,广泛宣传电动车消防安全防范知识以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发动全民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形成全民积极关注和参与电动自行车车火灾防范的浓厚氛围。
五、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执法力度。消防部门将与应急、住建、交警、城管、邮政、供电、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统筹规划,完善并出台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的工作指引,确保场所设置规范,并符合行业技术标准。持续联合各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巡查员、物业等一线巡防力量,加大巡查巡防力度,确保安全。按照提案建议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结合《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全市正在持续开展的“两违动态清零”和“扫雷”行动,推动隐患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诚信系统和技防措施。完善物业管理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将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如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承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可将有关情况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扣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人防枝防相结合的方式,在电梯内安装智能警戒摄像头,实现电动自行车进电梯行为自动语音提示报警,或安装其他防入户充电管理系统,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充电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和超标淘汰。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电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梯的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规范电梯加装禁止电瓶车“乘梯上楼”功能行为,东莞特种设备检测院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属于重大修理的加装项目进行检验检测。交警部门将以《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加快淘汰超标车辆,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四是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消防宣传覆盖面。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消防防火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全市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以电动自行充电自燃为范例,开展消防安全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常识培训,并做好应急灭火工作。以消防安全“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为重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进万家”,做好“开学第一课”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社区群防,新媒体、消防宣传微体验点、消防主体公园等动员群众认同和参与重点整治工作;在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邀请媒体记者明查暗访等方式,每月公开曝光大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隐患整改。
五是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部门将根据《中国人民消防法》《东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