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品质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目前仍然是居民采购农产品的主要场所(大数据显示,超过75%的消费者通过农贸市场采购农产品),农贸市场的民生属性非常突出。2021-2023年,东莞市大力推动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在三年内把全市572个农贸市场(含141个摆卖区)全面升级(个别关停),各镇街已有100多个农贸市场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升级改造,这是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大事。
  农贸市场的升级不仅是硬件的改造,而且是管理水平及消费者购物体验的整体提升。东莞作为人口超过千万的新一线城市,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50万辆,并且每年还将以7%-10%的速度增长。很多市民选择驾车前往市场购物,全市农贸市场周边区域的早高峰经常出现拥堵,给广大市民的购物体验带来很大的困扰:很多农贸市场停车位严重不足,统筹管理不够,高峰期一位难求;地摊走鬼档占道严重,通行困难,大大增加了购物之外的等待时间,严重影响购物体验感。在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的趋势下,很有必要提高对农贸市场停车问题的思想认识,解决农贸市场停车难问题,将会更好地为农贸市场品质提升加油助力。
  《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超市型的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停车场配套,但实施起来,受制于物业现状以及市政的规划,落地情况很难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停车配套的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实际执行中困难重重。
 
建    议:
  (一)制定全市统一的农贸市场停车位数量配套的标准。借鉴商业物业1-1.2个车位/100平方米的标准,创造条件给农贸市场配套专用的停车位,对于配套专用停车场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专项补贴。
  (二)快速统筹合理使用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停车资源。对于周边不具备配套专用停车场条件的农贸市场,尽快推动安装路边智慧停车系统,改变路边停车资源被长期占用的局面。结合农贸市场购物的特点,对农贸市场周边1000米的路边智慧停车位给予1小时的免费停车,同时,对此区域内的路边停车采取弹性收费措施,即上午7:30至10:30时,下午16:30至18:30调高收费标准,用价格杠杆避免市场周边的停车位被过长时间占用。
  (三)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周边的私自侵占停车位的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对于各种方式侵占霸占停车位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让有限的停车资源服务更多的群众。
  (四)在全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中,逐渐尝试把农贸市场的智慧系统融入智能停车的考虑,以提升周边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人民群众农贸购物的便利性。

提案者: 方廉政

交通局

尊敬的方廉政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为全市农贸市场配套停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整合相关会办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制定全市统一的农贸市场停车位数量配套的标准”
  市自然资源局支持为全市农贸市场制定统一配套停车标准的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我局在指导各镇街(园区)完善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时,重点考虑农贸市场配套停车设施规划,在今年编制的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中,将农贸市场配套停车设施规划作为重点规划考虑,并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做好衔接。
  二、关于提案中“快速统筹合理使用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停车资源”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促进我市交通可持续发展,一是我市出台了《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明确了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机动车停放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建管并重等基本原则,统筹布局停车设施,有效解决基本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出行停车资源。二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交投集团已统筹整合了全市30个镇街的路内停车资源,避免多个企业共同运作而产生的停车工作难统筹的问题,而由市属国企平台运作也可使收益服务于本市停车管理工作。市交投集团将根据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现场调研情况,出具科学合理的停车规划设计方案和管理运营方案,完善农贸市场停车配套设施,为市民提供便民高效的停车服务。三是我市鼓励镇街(园区)充分挖潜农贸市场周边停车空间,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补充”“路内停车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供给机制,合理配置停车位。四是按照“路内高于路外、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服务对象高于服务对象”的原则,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及使用,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利用率。五是路内停车泊位具有临时性,不能仅依赖于路内停车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且路内停车泊位占用了道路资源,需按市发展改革局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收取停放服务费。
  三、关于提案中“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周边的私自侵占停车位的行为”
  经与您电话沟通后,了解到您关注的是农贸市场周边偶有商铺堆放障碍物霸占停车位的行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近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以及各镇街(园区),对城市主干道、市镇中心区重要节点两侧的建筑退让红线区的范围、规划用途、停车划设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规划设计用途,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清理负面清单内划设的停车位,恢复原有规划用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导中心城区4个街道创建了14条停车秩序严管示范路,并在全市各镇街(园区)推广创建停车秩序严管示范路,组织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勤务安排,严查严处不规范停车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农贸市场周边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停车秩序管理,努力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四、关于提案中“将农贸市场的智慧系统融入智能停车的考虑”
  农贸市场管理方在统筹农贸市场系统升级时,我局将配合管理方共同做好农贸市场智慧系统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对接,实现全市停车大数据实时互联共享,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助力推动东莞市农贸市场品质提升。
  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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