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3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环办厅〔2016〕23号),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和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2016年10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环境大数据建设与“互联网+环保”应用建设方案》(粤环函〔2016〕1171号),提出“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类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建设和集成应用,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16年10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利用大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共享政府数据,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在市场协同监管、企业监管、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水利水务等政府监管领域,开展大数据试点示范应用。得益于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发展,生态环境大数据从顶层设计到数据管理到整合应用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

  一、目前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数据采集质量不高

  从水、大气、土壤等基础数据采集来看,布点均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缺乏统一科学、服务全局的建设思路。从基础数据采集来看,被管理者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资料的真实性难以核查。缺乏真实可信的基础数据将无法建立可靠的数据库。从污染源日常监控数据采集来看,排污者须自行建设监测设备,并为监测数据负责。因此,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需要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力量保障。同时,污染源监测数据能否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在实际应用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大数据应用能力不足

  1.大数据分析能力弱。采集大数据的目的在于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做出合理预测,在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即表现在科学化决策和精准化监管指明方向。然而,通过建设大量采集设备获取的数据由于平台的共享性和分析能力不足,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应用受到严重制约。

  2.大数据平台用户体验差。目前我市建立了大气监控平台、“散乱污”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等系统,但由于牵头部门和开发投入各不相同,缺乏统一性和可拓展性,用户体验较差导致基层只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使用。为完成任务而进行的大数据应用缺乏用户反馈到平台优化的重要过程,约束了大数据应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建    议:
  二、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建立健全智慧监测管理体系的建议

  为此建议: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工业信息、气象、水务、市场监管、供电供水、安全生产等部门,建立稳定可靠的智慧监测管理体系,为环境、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

  一是合理布局基础监测点位,构建科学有效监测网络。跳出行政管辖的常规城市治理思路,注重科学进行监测布点。从大中小尺度充分考虑我市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污染源分布、发展愿景等影响因素,从立足于长远发展,服务于基础研究的角度布局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点位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全覆盖性直接影响数据采集质量和应用的可靠性。

  二是加快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大数据实效。东莞工业企业高度密集,基础信息的采集有助于生态环境的高效管理。为缓解被管理者消极应付造成的不良后果,建议生态环境大数据要尽快与企业工商基础信息、用电量用水量和安全生产监控数据进行整合,通过发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优势,对潜在污染源进行预判,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提升大数据平台用户体验,鼓励相关方积极参与。建议在数据录入读取、数据可视化呈现、系统交互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用户体验,通过设置不同的权限,为决策层提供数据支撑,为管理者直观呈现工作重点,协助被管理者加强企业管理。

  

提案者: 农工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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