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科技服务业是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和资本化的重要推手,与区域创新能力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区域科技转化的效率和城市转型升级的能力。近年来,东莞积累了不少科技创新要素,为东莞挺进创新型一线城市夯实了基础。然而,科技成果供需不相匹配、创新成果转化效力较低等问题制约了东莞的创新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最好形式,而发展科技服务业正是提升成果转化能力的突破口。为此,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对我市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创新政策导向、科技资源基础及产业现实需求等多个维度得以体现。

  (一)符合加快高质量发展导向。当前,我市正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接连出台《东莞市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等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和成果转化相关政策。

  (二)科技创新资源有效集聚。我市已建成散裂中子源、材料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30余家新型研发机构,全市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22家、众创空间83家,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强镇,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梯队成效初显,全社会R&D投入、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加强。

  (三)迎合产业升级迫切需求。智能制造尚且不能从根本上扭转配套式制造业格局。当前,规上制造业企业及社会资本对于投资科技产业表现出强烈意愿,但本地区缺乏高技术、高价值的科技成果供给,亟需通过转化科技成果推动制造业向“换品、换线、换芯”方式转型升级,从而衍生出大量的科技服务行业需求。

  
建    议:
  (一)建议强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供给。1.发挥散裂中子源、材料室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平台资源,催生原创性创新成果。2.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同依托高校成果转化机构联动,承接高校成果集成熟化开发,引导社会力量设立一批专注成果二次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机构,共同加速成果产业化。3.组建技术成果交易平台,设立线上线下结合的技术市场,开展成果价值评估及交易服务,促进成果资源市场化流转。共同构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熟化+成果产业化”的东莞创新成果转化新模式。

  (二)建议提升孵化载体成果转化服务能级。1.鼓励引导龙头企业牵头搭建或参与组建孵化载体,营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孵化生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实施成果转化。2.支持成果转化平台、科技创投机构入驻孵化载体,加大面向成果转化的投资力度,支持孵化器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窗口,强化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在孵化载体的有效集聚,形成“孵化+创投+转化”创新孵化机制,增进孵化载体同产业园区联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及实体化发展。

  (三)建议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服务能效。1.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制定积极的科技成果确权和利益分配制度,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营造利于“科技造富”成果创新转化生态。2.支持社会力量搭建技术经济人工作支撑平台,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的技术经济人队伍,出台专门针对技术经纪人的职称评定办法和技术经济服务奖励办法,促进技术市场的人才供给,激发技术市场的交易活力。

  

提案者: 黎磊落,钟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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