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应急医疗物资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所在,不仅是事件发生时期进行科学救治的物质基础,也是全社会福利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市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呼吸机等应急医疗物资曾一度短缺,虽然后续产能与运输等问题逐一解决,但此次疫情防控暴露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还是存在有待于完善的地方。

  现存问题:

  在应急医疗物资的种类、数量、产能、标准等方面缺乏精准认知。新冠肺炎疫情初期,曾发生多种类型口罩在前线工作中混用的局面,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风险,这部分医用物质因供应脱节,但同时也反映我市各医疗机构对应急医疗物资的具体分类与效用认知存在偏差。另外,我市建立疫情防控数据平台,却没有将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据的信息,或错失对将来类似事件发生的预先指导。

  应急医用物资常用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不足,在即时应对与紧急生产等环节难以形成合力。疫情防控过程中,我市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曾出现防护物资短缺而重复使用的情况,对医疗救援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我市疫情波峰时期对医用外科口罩的需求高达每日30多万个。此外,由于先前并未部署应急医用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叠加正值春节休工,我市医用物资产能十分有限,导致此次疫情初期物资短缺与补给困难。

  应急医用物资规定、调配演练等内容不全,在实际应急工作进行时无法针对发力。我市现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文件中,仍未对应急医用物资管理、调配等做出专门规定,属于空白领域。

建    议:
  一、推动全市应急医用物资数据大平台建设,确保全天性掌握各医务机构储备地应急物资种类、产能、布局等信息,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即时支撑;
  二、落实应急医用物资常用储备与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工作,梳理常用应急医用物资清单与规模,促成政府与当地企业建立应急医用物资战略生产合作关系和各医疗机构与医疗设备企业建立应急医用物资供应合作关系;
  三、完善应急医用物资储备的专项规定,加强相关应急医用物资调配预演。

提案者: 涂华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涂华委员:
  政协提案《关于东莞市医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第20220375号)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我市医用物资储备体系存在的问题和3个方面针对性的建议,正在我们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中逐步解决或关注,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莫大促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全市应急医用物资数据大平台建设”的建议。
  今年,我市将市医疗救护120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系统升级项目纳入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由卫生应急决策指挥、院前医疗急救调度、院前院内协同救治等子平台组成,应急物资管理作为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子平台的重要模块,包括应急资源信息管理和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快速获取及物资高效调配。
  二、关于“落实应急医用物资常用储备与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工作,梳理常用应急医用物资清单与规模,促成政府与当地企业建立应急医用物资战略生产合作关系和各医疗机构与医疗设备企业建立应急医用物资供应合作关系”的建议。
  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依据省有关部门公共卫生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目录要求,落实实物储备,确保应急响应时物资第一时间调得动、用得上。
  (一)关于应急医用物资实物储备问题
  1.构建市镇两级防疫物资储备
  一是市镇两级政府(含中央直达资金)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共卫生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目录要求,常态化下储备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护面屏、橡胶外科手套、检查手套、一次性手术帽、抗原检测试剂、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基本按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防疫物资能满足需求。
  二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0〕10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工函〔2020〕15号)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我市加快补齐应急物资短板,健全完善中央和地方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主要用于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的物资储备的采购、轮换、销毁、管理及利息费用支出,总规模11700万元。目前,应急物资储备涉及防护类物资、消杀类药械、样本运输类设备、检测试剂、医疗器械、药品等6类70多个品种。
  2.科学研判落实防疫物资实物储备。工信和卫健部门加强对物资需求研判,摸清市镇两级政府储备和医疗卫生机构储备实物储备规模,切实掌握物资底数。并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共卫生社会防疫政府储备目录要求,落实我市实物储备,前期已消耗的防疫物资及时补库。不常用的防疫物资,及时寻找货源,联系生产厂家马上配送,切实保障一线部门、镇街防疫物资需求。
  (二)关于应急医用物资生产能力储备问题
  1.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定期摸查我市有资质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库存情况,形成台账,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及企业自报,目前全市有生产资质的口罩企业66家、测温仪企业45家、防护服和隔离衣企业3家、隔离面罩、眼罩类企业2家,出口呼吸机和呼吸回路的企业1家、熔喷布企业8家、熔喷布原料企业1家。总的来说,全市防疫物资企业的产能能有效满足我市日常需求。其中,市工信局重点抓好13家企业31个产品的产能巡查工作,每日向省工信厅上报产能、产量、库存等信息,随时应对紧急调度。
  2.依托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生产动员能力储备项目。目前我市共有4家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产能储备范围包括口罩、防护服、呼吸机及耗材、熔喷布、聚丙烯等,项目单位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推动应急防控物资生产的达产增效,并通过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签订合同、承诺书等形式,约定在合同期内、发生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时,对我市提出应急物资、器材的需求在限期内给予响应,并提供应急物资、器材。为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修订印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生产动员能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方案(修订)》,明确了工作对象、职责分工、应急演练等内容,为项目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定期组织4家承担单位开展应急生产演练,提升企业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复产生产、转产扩产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能力。保障防控物资在应急状态下 “调得到”、“用得上”。
  3.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保障支持。根据工信部、省工信厅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制度的要求,目前已推动11家医疗物资重点企业进入工信部名单,并推荐报送28家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名单进入省级名单,做到上下联动,切实保障重点企业货物运输、能源供应等。
  三、关于“完善应急医用物资储备的专项规定,加强相关应急医用物资调配预演”的建议。
  卫健和工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收储各种防护物资,及时分配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有效缓解各医疗卫生机构物资紧缺的问题。
  一是做好物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市指挥办物资科研保障组有关工作,对市指挥部分配的防控应急物资进行调配,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统计物资需求动态和库存、出入库登记管理等工作,并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应急物资实行收储管理,严格落实管理措施。通过工作例会商定物资分配方案后,保障组负责同志通知有关单位领取物资,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发放。
  二是组建物资质量控制专家组。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厚街医院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物资质量控制专家组,对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确保采购的防控应急物资符合标准、质量合格且生产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并确保进入医疗机构的物资符合医疗标准及要求,对物资采购和适用范围提出专业意见。
  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为掌握各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物资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保障组对市人民医院、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等35个医院和社卫中心开展物资保障专项调研,听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防控物资仓库,详细了解防控物资采购供应、物资使用管理、物资库存和消耗、财政资金使用等工作情况。
  四是积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于下拨的资金,由资金使用单位每天上报实际支出,以便及时监督资金使用进度和使用情况。同时,及时将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转发至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公共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机制。我市将建立完善物资储备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协调工作。提升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企业代储等管理机制,提升储备效能。通过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优化现有仓储和物流设施,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二)优化防疫物资资质审批流程。随着国内疫情趋稳、各地产能激增,口罩等医疗防疫物资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口罩内销供应过剩、出口渠道受阻成业内普遍现象,纳入政府收储、政府协调提供出口订单成为业内多数企业的现实需求。此外,医用防疫物资资质审批周期长,一般来说,企业要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需时6-8个月,影响企业生产和收储积极性,影响医疗物资出口。需省市场监管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优质服务。
  (三)保障物资质量安全。应急物资品种繁多、标准复杂,开展收储工作前,应确定产品标准和关键指标,并要求供应方提供每批产品符合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必要时对收储物资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以保障物资质量安全。
  (四)加强应急医用物资调配预演。根据省防控物资保障组有关工作方案要求,我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防控物资保障应急演练,重点检验部门协同机制是否顺畅、物资出入库是否高效有序、物资品类是否符合应急需要等。如发生疫情,则可以实战代替演练。
  以上是我局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局卫生应急科杨炜同志联系。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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