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但由于长期以来对人才的关注偏重于高学历高职称等专业理论的成就方面,相对忽视了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综合分析,目前普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 现有的职业技能人才总量和行业结构与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匹配。

  2. 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3. 职业技能培养评价机制不能满足激发培训主体活力的要求。

  4. 职业技能人才的晋升通道有待优化。

建    议:
  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应当强化地方特色,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助力,同时服务好东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1. 编制和发布适应我市技能人才培养的 “五年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予以统筹推进,同时将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所需的基础性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并予以保障。

  2. 人社部门在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制度同时,应建立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职业资格鉴定等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宏观管理、标准构建、组织实施、质量监管、服务保障等工作制度,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促进就业,支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建立覆盖全市的职业技能人才产教融合供需信息平台,确保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供给能够与企业对职业技能人才的客观需求达成即时性的有效匹配,构建“政府搭平台,企业提需求,学校和培训机构作响应”的产教融合新模式。

  4.制定和发布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发展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性文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标杆性企业制定职业技能人才资格认证团体标准的政策性文件,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研究和开展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对在产教融合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1)人社部门优化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制度,对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对象改为所有东莞市户籍的市民。(2)优化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制度,对我市高技能人才奖励补贴。调整为凡是在我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使每一位为东莞的建设做出贡献的建设有成就感和归属感。(3)优化国际课程班学生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在莞学习的国际课程班学生、东莞籍的留学生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及资助的力度,对承担国际课程班教学的教师进行专项资金扶持,营造更良好的技能人才培养环境。

  6. 优化职业技能人才的成长环境,切实并加大力度提升职业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收入水平,确保职业资格认定与职业晋升、职业业绩贡献与收入分配挂钩,打破一线职工与技术管理人员、工人与干部之间的身份界限,拓宽职业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拓宽职业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晋升通道。

  7. 加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确保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能够获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从而招收到更多高质量的学员,确保职业教育的生源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

提案者: 民盟市委会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盟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优化东莞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建议》收悉。作为主办单位,我局主动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沟通联系,现综合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解决我市企业发展面临的技能人才需求问题,对照国家和省要求,立足东莞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分析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形势,在深入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持续推进“三项工程” 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即“技能人才之都”2.0)和8份配套子政策,其中8份子政策纳入市政府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的配套政策。
  “技能人才之都”2.0版1+8政策是在优化升级原政策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国家和省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着力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制度体系,健全产业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引进或培养世界技能竞赛冠军至少1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选树100名技能领军人才,建设2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500家,向社会提供1000门培训课程,推动100万人实现学历技能素质提升,努力将东莞建设成为技能人才的向往之城、成长之城、乐业之城和圆梦之城。
  一、构建产教融合新格局,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产教融合新格局。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推进职业院校招生与企业招工、技能培训有效衔接。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遴选扶持一批符合“三项工程”以及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的示范性专业,给予民办职业院校示范性专业建设经费,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实训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项目。二是推进校企联合共建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重点建设50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市级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每个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三是构建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化“引进来”合作,鼓励公办职业院校按规定同外国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设国际课程班,培养具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
  二、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促进人与城市共同成长
  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构建以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完善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政策。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开办职业培训机构。二是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以项目制开展培训,并给予培训单位补贴。鼓励社会机构依法建立线上培训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到 2025 年底,全市开展各类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三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新模式。依托“莞易学”“技能莞家”平台,继续向广大市民提供非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等1000门课程的免费学习内容。
  三、深化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企业技能效能改革,塑造开放发展技能生态系统
  一是帮助技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就业服务专员制度,提前掌握、动态跟进、主动响应企业用工需求,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日”等就业服务品牌活动,为有技能岗位需求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技能人才招工用工等精准化服务和指导。二是深化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改革。全面支持我市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企业大力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对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且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50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20间。
  四、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引导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一是提升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在市级“三八红旗手”等各类评选获得者中,技能人才比例不低于20%。将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库,优先推荐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优先推荐技能领军人才评选荣誉市民、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和担任东莞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纳入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吸引技能领军人才参政议政。推动企业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中的比例。二是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加大酬薪激励力度,指导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业绩贡献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保障制度,不断改善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提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认可度。鼓励企业实行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岗位分红、利润增量分享等激励措施,提高技能领军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设立技能领军人才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三是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认定评定100名技能领军人才,向其颁发证书,技能领军人才可享受15-30万元生活补贴、100-600万元购房补贴、每月2000-5000元租房补贴等系列配套扶持措施和优惠待遇。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面向国内外引进技能领军人才,并给予成功引进国内外技能领军人才的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四是建立成长晋升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实现技术工人工资稳步增长。推进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由工程技术领域逐步扩大到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拓宽人才成长通道。打破技能人才评价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等条件限制。五是提供品质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为技能人才提供优质配套服务。被认定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莞邑工匠”“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领办人,以及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可申领东莞市优才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对应的户籍办理、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医疗、就业、学习培训等多项优惠待遇或便利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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