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精,研究出台了《“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评价工作方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全市建筑产值持续增加,行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但是,我市建筑业与先进市级单位相比,还存在建筑业龙头企业不够、发挥磁吸效应不足、扩大产业聚群不强等诸多短板,导致本土建筑企业承揽任务情况与我市目前建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于是,我市需建立加大对属地优质建筑企业的培育,增强本土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东莞建造”建筑市场品牌,为东莞“双万”城市新起点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奉献建筑力量。

建    议:
  一、支持企业资质提档升级,增强本土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政府及主管部门在资质升级增项、业绩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对现有本土建筑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明确优质企业入选条件,支持高等级(特级)资质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低等级资质企业向高等级企业迈进,指导和帮助企业提档升级。二是对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的工程施工招标,在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本土建筑施工企业政策倾斜,培育工程业绩,为企业资质提档升级打下基础。

  二、支持优质企业“引进来”,实现建筑总承包企业总部经济。一是建立过渡期。为鼓励一级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扎根落户东莞,解决其新成立全资子公司有资质无业绩、奖项和财务报表等问题,对在东莞范围内新成立子公司实行2年过渡期,此过渡期时间内可以使用母公司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资信,为本土企业获得参与投标的机会,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二是实行承诺期。为规避企业钻政策的“空子”设立空壳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达到获取经营任务的目的,对享受过渡期的新成立建筑企业实行承诺期管理制度,发挥磁吸效应,稳固在莞建筑企业存量。三是调控信用值。对本土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职工人数、营业规模、纳税额度、GDP入统、增产速度等方面进行分档梯队管理,综合考虑参与急、难、险、重工程建设及救灾抗疫情况,按照对我市的奉献度大小赋予信用分值,让有功者多得,严防“挂靠”扰乱本地建筑市场。四是推行产业链。为鼓励本土建筑企业的全产业综合发展,可择优选取优质属地建筑央企在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厂、设备工装(钢制半成品)加工等生产建设用地给予政策支持,与政府联合延长产业链,强化产业支撑。

  三、支持优质企业“走出去”,参与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现有建筑企业在市外及国际市场的任务承揽量比例较少,要支持本土企业充分应对国内国际双循环环境下的机遇和挑战,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共同承包国内、外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

  四、支持建筑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创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筑企业加大对建筑产业科研投入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工法和新技术应用,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参评“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积极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渠道,增强属地优质建筑企业归属感。一是建立优质建筑企业与政府实时沟通的长效机制和渠道,增快企业的做大做强的步伐。二是对建筑类央企子公司在干部身份认定、技术职称认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职工子女上学、参与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或活动等方面给予考虑,增强新引进企业和员工的归属感。

提案者: 周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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