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民宿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和乡村产业兴旺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内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农家乐”(含民宿)的企业有19.4万余家,其中超11万家企业成立于5年内,75%以上农家乐企业为个体工商户。深圳、清远分别出台了民宿相关管理办法,从资金、政策、根本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撑。目前,东莞民宿发展正处于萌芽阶段,之前在道滘镇、沙田镇、麻涌镇以试点和“以奖代补”的形式探索过开展水乡民宿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痛点:规模效益初级化,主题特色同质化,服务品质简陋化,行政监管缺位化。同时纵观各地,有些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冒进跟风,造成千村一面、难引来游客,巨额资金“打水漂”。不少地区乡村民宿发展较为粗放,打造景点以种植花草、建设观景台为主;服务仅限于提供餐饮住宿、棋牌K歌,缺少对本地特色文化的发掘,充斥各地都有的小吃和工艺品店,商业气氛过浓,游客很难找到乡愁。
建 议:
一、政策上健全扶持,突破制约一是建议政府根据国家民宿行业要求,尽快出台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并配套实施细则,充分考虑到民宿准入涉及的证照办理、土地、房产政策、消防、卫生、治安、环保等,科学界定民宿的准入门槛、申办条件和经营规模,让符合标准的民宿摆脱“办证难”的问题,获得合法市场主体地位。二是建议拓宽民宿建设用地渠道,放宽容积率指标控制,保障民宿发展用地需求。制定对农户改建补助、税收优惠以及小额信用贷款等民宿行业扶持政策,发挥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加强与民宿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对接,实现民宿招引开发专业化。三是加强民宿监督引导。通过组建成立民宿行业协会,制订涵盖民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形式、价格标准的业主经营公约,组织开展经营理念、营销策划、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引导民宿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规划上全域布局,错位发展
优先考虑临深片区、水乡片区等具备自然人文资源和比较完备的旅游设施的地区,确立为民宿发展的集中区:一是“生态民宿”集聚区。主要是集中规划于水乡片区道滘镇、沙田镇、麻涌镇,西南片区的谢岗镇、清溪镇等生态资源丰富的地区,借助得天独厚的河涌资源、山林资源,生态景观,修建与自然融为一体的民宿,精心设计茶席、闻香、古琴、书法、禅修,让游客充分享受晨钟暮鼓返璞归真、远离尘世、宁静放松的优雅慢生活;二是“文化民宿”集聚区,重点深度挖掘寮步民俗文化、莞香文化等,打造独具历史文化沉淀的特色文化主题民宿;三是“康养民宿”集聚区。主要设置区域为与谢岗、清溪、大岭山等地,主要依托银瓶嘴、观音山、大岭山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和气候优势吸引游客前往养生养老,再加上深度挖掘农事体验,如农田耕种、瓜果采摘等,打造独具特色的康养农业休闲主题民宿。
三、搭建公共物业平台,唱响品牌
一是搭建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议政府建立专门的民宿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集中展示推介,提供预订、结算、预警、管理等多方位服务,并融入我市“乐购东莞”消费品牌活动。二是开拓多元创新宣传渠道。在特色经营赢得口碑的同时,发挥电视频道、报刊、博客、微博、微信、美团、驴妈妈等媒介平台作用,对重点民宿区域通过微电影宣传片,与影视公司合作,参与电影、电视剧取景拍摄,吸引游客。三是引入东莞特色餐饮。充分挖掘、传承和弘扬特色饮食习俗、土特产品,将旗峰腊味、李全和、矮仔祥、邓德记、大岭山烧鹅、濑粉等特色名菜小吃融入民宿的饮食供应。四是加强乡村民宿与体育、康养、亲子教育等跨行业合作,配套发展轻体验、轻探险等更具深度的乡村旅游模式,提升魅力。
提案者: 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