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企业发展迅猛,经济总量大,数量庞大,类别众多,分布范围广泛,就业人数多,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诸多原因,我市企业普遍存在环保治理设施不足、审批手续不全等突出问题,在环保要求越来越高、监管越来越严的当下,部分企业生存和发展压力巨大,急需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对我国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如何在“环保风暴”下促进企业正常、健康发展成为当前地方政府需要思考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1. 环保市场秩序混乱,环保公司良莠不齐。据了解,我市有各种各样的环保公司几千家,但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某公司需要做废水或废气治理工程,闻讯找来的环保公司有很多家,企业很难判别哪个环保公司更专业、技术更可靠,待工程做好后才发现是选择了技术服务都很差的环保公司。
2. 环保服务意识不强,欺骗手段多样化。很多企业在筹建初期依法需办理环评手续,因对环保公司不了解,找不到专业的负责任的环保公司来帮助编制环评报告,通过各种途径找到的环保公司要么没有环评资质,要么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只能将企业的项目环评编写任务转包给下一家公司导致环评报告编制时间长,不能及时得到批复。更有甚者,企业找到的环保公司既没有没有环评资质也没有环评编写能力,于是转包给下一家环保公司,但这家环保公司同样无编写能力和资质,于是再找有编写能力的环保公司。就这样每个环保公司都经权衡、比较寻找到价格合适的下一家环保公司,一个项目几经转手到真正编写环评的公司,需要较长时间。但企业租下厂房后因环评没有完成,不能投产,每月白白交租金,经济压力很大。
3. 环保治理工程也有层层转包的现象。调查时发现,有企业在筹建初期,因生产工艺产生有机废气,需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经人推荐A环保公司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企业按合同支付工程首付款后迟迟不见A环保公司启动工程设施和施工,在很长时间都联系不到A环保公司的情况下,企业只好又经人介绍找了做环保工程的B公司来完成了有机废气治理工程,被A环保公司既骗了资金又耽误了时间。调查中还得知,某企业将废气治理工程交给一家环保公司D, 这家环保公司实际上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施工能力,于是转包给E环保公司,E公司再转给F公司。因层层转包,耽误了时间,也因费用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
建 议:
1. 政府部门须更好地做好“放管服”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主管部门必要时进行上门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指引和支持。
2. 建立环保超市平台。借鉴国内其它地区经验,制定不同行业的治理技术指引,建立环保超市等网络平台,将各类环保公司的资质、注册资金、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业绩等予以公布,为企业提供合适的技术实力强、质优价廉、服务好的环保公司供其选择,保证治污设施建设质量。
3. 建立健全环保公司信用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对环保公司所承担的环评报告、环保工程设计施工项目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层层转包、欺诈和各类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建立信用档案,并录入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建立并推行对环保公司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信用积分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
陈佰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专业环保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2033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局经研究讨论,认为委员提的建议与我局开展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相通,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局对委员的建议全部采纳。
二、目前工作情况
一是我局于2020年6月印发《开展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方案》(东环办函〔2020〕43号),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一方面建立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评分工作体系。以信用和服务质量评价为导向,增加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信息透明度,加快形成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环境治理服务市场体系。另一方面推进建设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机制。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引导社会积极参与,不断提升我市环境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红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东环〔2021〕32号),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从业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印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白名单评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东环〔2021〕105号),对环保管家单位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激活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印发《关于规范工业企业VOCs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的通知》(东环办函〔2021〕71),规范和指导我市涉VOCs排放环保管家环保服务,充分发挥环保管家专业优势,加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环境管理。
三是根据《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办法》(东府〔2021〕26号),我市已建立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市公示系统”),供各部门公示涉企信用信息。我局已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dgepb.dg.gov.cn/#)将各类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的相关资料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找。
四是我局定期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编制质量、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一律进行通报处分,并在信用平台进行扣分公示。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工作。我局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继续推进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持续打造“放管服”改革品牌。
(二)继续推进优化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工作。深入推进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增加我市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信息透明度,规范环境治理服务市场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第三方治理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污染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并提供综合性污染治理服务。
(三)优化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优化“东莞市生态环境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构建高效的服务企业工作小组,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等组织联系,建立常态化信息互动渠道;切实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共性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环保领域服务企业能力水平。
(四)做好企业诉求跟踪服务。针对企业诉求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及时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有关业务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各种环境制约问题,跟踪好项目环保审批进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