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来来,东莞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成井喷式的增加。根据东莞市第一法院(以下简称“一法院”)公布的数据,2015至2017年,一法院审理的信用卡案纠纷案件达9536件。
东莞市两级法院的审执力量,远远不能满足激增的信用卡案件的审执需求,导致银行金融资产有不当流失或减损的风险。主要问题如下:
1、一法院松山湖法庭作为专门设立的金融法庭,现有法官14人,人均年结案1000件左右,所有法官已满负荷工作,但仍远远无法满足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审执需求。松山湖法庭被迫对每个金融机构每年信用卡案件的立案总数进行限制(一般限制在100件至800件之间),甚至建议争议标的2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不立案。但有些金融机构信用卡案件年立案需求高达二三千件。据估算,东莞每年应立案但无法立案的信用卡案件估计超过一万件。
2、金融机构对通过仲裁审理信用卡案件持谨慎态度,仲裁机构分流审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较少。因东莞信用卡的持卡人以外地人口为主,许多信用卡件通过仲裁获得生效裁决书后,因提供不了符合东莞中院要求的财产线索,而无法在东莞申请执行,被迫分散去持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增加了时间和成本。东莞的仲裁机构未能较好的分流法院的审判压力。
3、因部分信用卡系通过网络办理等原因,经常出现金融机构持有的持卡人身分证过期或根本没有身份证的情况。这些身份信息需要由代理律师向公安机关查询补交到法院。但东莞公安机关只让律师查询广东户口或在广东办理过居住证的外省户口人的身份信息,对其他外省户口人的身份信息不提供查询,只好委托外省的律师帮忙查询,额外增加了成本和时间。
4、东莞两级法院常年以来以年结案率作为对法庭、法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导致各法庭为了争取好的年结案率,在下半年都会逐步开始不立新案。每年的8月份开始,松山湖法庭就限制甚至停止信用卡案件的立案。
5、除松山湖法庭外,部分信用卡案件还会分流到基层法院的其他法庭,但一些法官对信用卡纠纷业务不熟悉,各法庭对立案标准的要求也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信用卡案件的积压。
建 议:
1、增强基层法院信用卡案件的审执人员队伍人数,提高金融纠纷审执的专业素质。
(1)增加松山湖法庭的法官编制,将法官人数提高到30人左右。增加的方式可以从案件较少的法庭(比如麻涌法庭、行政庭等)抽调法官加入松山湖法庭;也可以由东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增加一法院员额法官名额,并放到松山湖法庭。
(2)三个基层法院中,选择案件较少的法庭,试点成为专业或半专业的金融审判庭,分流松山湖法庭的金融案件审执压力。
2、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仲裁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仲裁委员会)解决信用卡纠纷。东莞中院适当放宽信用卡仲裁案件受理执行的标准(比如被执人名下的银行账号、车辆登记信息等应视为可以在东莞立仲裁执行案件的有效财产线索)。
3、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和东莞市公安局协调,效仿上海市和广州市的做法,东莞市公安局向执业律师开放查询外省市户籍人口信息的窗口。
4、改革法院对法庭、法官的考核制度,不将年结案率作为考核指标,改为考核案件从接收材料到审执完毕的时间周期。杜绝为了追求年结案率,每年下半年开始不立新案的怪象。
5、三个基层法院的其他法庭,每个法庭固定一至二名法官审理信用卡案件,培养信用卡审执专业法官。东莞中院牵头组织对经办信用卡案件的法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审执水平。另外,东莞两级法院,应简化信用卡案件立案程序,统一立案标准(如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催收均应视为有效催收)。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革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多部门联动解决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积压问题的建议》(第20220330号提案)已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提案分析了当前东莞涉及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研究深入,针对性强,对下一步强化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方面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围绕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及的问题,结合我市金融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函复如下:
一、东莞涉银行信用卡案件审判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回应
东莞中院及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均设有专门审理金融商事类案件的专业部门。在审判队伍上,两级法院共有金融商事审判法官22人,其中第一法院松山湖法庭作为专门设立的金融法庭,目前有审判法官11名,人均结案1400左右。法庭确实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2022年预估各主要银行立案诉求为14073件,现截止至2022年6月实际立案数量为4800件。
针对立案问题:1.法庭并未对每个金融机构每年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立案总数进行限制,预计的立案数量是基于立案进度、办案进度、银行提交案件进度等方面因素综合的客观结果,是立案-审判良好顺畅运行的阈值反映,以防止案件堵塞与长期未结的情况发生;2.法庭对于案件立案标的额也并未作限制,2万元以下的案件仍可以立案;3.提案中反映每年8月份开始限制或者停止信用卡纠纷案件立案的情况并不存在。只是法庭考虑到信用卡纠纷往往具有滞后性因素,故推行立结案均衡,要求各银行尽量在前三季度将案件提交立案,目的是不造成第四季度案件的拥堵,故法庭第四季度仍有信用卡纠纷案件立案。
但针对民革市委会提案反映的情况,我们也将反思是否在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工作中存在解释不到位的问题,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二)金融审判队伍在纠纷处理上的审判方式和理念
1.推进速裁快审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将金融案件根据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并组建不同的审判团队。信用卡纠纷案件由速裁法官团队进行集中审理,快速审理、快速结案,2020年至今,速裁组法官人均办案近2000宗,70%的金融案件通过速裁快审解决,金融借款纠纷的平均审理周期降至不到90天;疑难复杂案件则组成专业法官团队进行重点处理。
2.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合力助民办理实事。松山湖法庭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相关部门合作,汇合“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平安促进会+金消协”五大调解力量,形成“司法保障+行业调解+行政支持”三大保障模式。2021年,东莞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挂牌实体运作,实现“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决。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我为民众办实事”理念,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3.建立智慧审判系统,助力金融审判质效。松山湖法庭引进金融智审平台,建立金融类案件网络化、无纸化、批量化、智能化办案模式,实现了“五个一键”:一键立案、一键分案、一键排期、一键送达、一键生成判决,打通从立案到判决的全链条,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4.服务金融大局,推动纠纷源头治理。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东莞营商环境的建设,对如何与银行机构合力化解金融纠纷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服务国家金融大局,我市两级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为,通过发建议文件等形式对包括如何完善审批和合同约定等问题向银行机构建言献策。一方面希望能形成合力,促进不良资产司法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更高效快捷化解,另一方面也期望通过相关建议促请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对多元解纷机制的运用,通过社会各界联合用力,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共筑和谐。
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东莞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立足“双万”新发展格局,商业、金融经济发展相当活跃。诚言,东莞法院在金融专业化审判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受法官员额配置限制,面对金融专业审判及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的瓶颈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机制作用等问题上,我们仍需持续积极研究。对提案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我们积极研究。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我们着重在以下方面努力:
(一)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推动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东莞各级法院将在审判实践基础上不断探索化解金融商事案件的新方法、新路径和新模式,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外联动,力促多元化解金融纠纷。以及时化解金融纠纷、最大限度降低金融风险、严格规范金融行为为中心工作,综合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妥善解决市内金融商事纠纷;继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速裁快审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建立金融商事案件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在现在法院编制不能增加的情况下完善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提高金融商事综合审判能力;发挥金融商事审判引领作用,通过建立健全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形式,推动金融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提高金融审判水平
金融商事审判人才储备是金融商事司法制度竞争的核心,面对金融商事审判工作社会需求量大的新挑战,为了提高金融审判水平,东莞法院将着力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金融商事审判经验、精通金融类、公司类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审判人才;定期举办金融审判研讨会议,总结金融审判经验,制作金融审判工作指南,为金融商事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可操作性指引。东莞中院通过加强对口交流、协调、沟通的方式,把握好金融审判的前沿和新类型问题,探索更专业、精细化的金融审判方式,更有效地起到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作用,为服务全市金融大局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三)促动司法科技赋能,推进金融审判革新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轮科技发展给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新的发展动能,智慧审判成为发展趋势。东莞法院将持续以科技赋能助推金融审判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金融智审平台,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扩大全流程网上办案在金融商事审判中的深度应用;进一步完善智能快审系统,类案建模让同类案件的配套文书标准化、一体化;深入推进电子送达系统,切实节约诉讼时间成本,提高审判质效。通过全流程在线处理、数据自动核验,自动触发短信电子送达,实现流程自动化、系统智能化、平台数字化、信息可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