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来来,东莞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成井喷式的增加。根据东莞市第一法院(以下简称“一法院”)公布的数据,2015至2017年,一法院审理的信用卡案纠纷案件达9536件。

  东莞市两级法院的审执力量,远远不能满足激增的信用卡案件的审执需求,导致银行金融资产有不当流失或减损的风险。主要问题如下:

  1、一法院松山湖法庭作为专门设立的金融法庭,现有法官14人,人均年结案1000件左右,所有法官已满负荷工作,但仍远远无法满足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审执需求。松山湖法庭被迫对每个金融机构每年信用卡案件的立案总数进行限制(一般限制在100件至800件之间),甚至建议争议标的2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不立案。但有些金融机构信用卡案件年立案需求高达二三千件。据估算,东莞每年应立案但无法立案的信用卡案件估计超过一万件。

  2、金融机构对通过仲裁审理信用卡案件持谨慎态度,仲裁机构分流审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较少。因东莞信用卡的持卡人以外地人口为主,许多信用卡件通过仲裁获得生效裁决书后,因提供不了符合东莞中院要求的财产线索,而无法在东莞申请执行,被迫分散去持卡人户口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增加了时间和成本。东莞的仲裁机构未能较好的分流法院的审判压力。

  3、因部分信用卡系通过网络办理等原因,经常出现金融机构持有的持卡人身分证过期或根本没有身份证的情况。这些身份信息需要由代理律师向公安机关查询补交到法院。但东莞公安机关只让律师查询广东户口或在广东办理过居住证的外省户口人的身份信息,对其他外省户口人的身份信息不提供查询,只好委托外省的律师帮忙查询,额外增加了成本和时间。

  4、东莞两级法院常年以来以年结案率作为对法庭、法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导致各法庭为了争取好的年结案率,在下半年都会逐步开始不立新案。每年的8月份开始,松山湖法庭就限制甚至停止信用卡案件的立案。

  5、除松山湖法庭外,部分信用卡案件还会分流到基层法院的其他法庭,但一些法官对信用卡纠纷业务不熟悉,各法庭对立案标准的要求也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信用卡案件的积压。
建    议:
  1、增强基层法院信用卡案件的审执人员队伍人数,提高金融纠纷审执的专业素质。

  (1)增加松山湖法庭的法官编制,将法官人数提高到30人左右。增加的方式可以从案件较少的法庭(比如麻涌法庭、行政庭等)抽调法官加入松山湖法庭;也可以由东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增加一法院员额法官名额,并放到松山湖法庭。

  (2)三个基层法院中,选择案件较少的法庭,试点成为专业或半专业的金融审判庭,分流松山湖法庭的金融案件审执压力。

  2、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仲裁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仲裁委员会)解决信用卡纠纷。东莞中院适当放宽信用卡仲裁案件受理执行的标准(比如被执人名下的银行账号、车辆登记信息等应视为可以在东莞立仲裁执行案件的有效财产线索)。

  3、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律师协会和东莞市公安局协调,效仿上海市和广州市的做法,东莞市公安局向执业律师开放查询外省市户籍人口信息的窗口。

  4、改革法院对法庭、法官的考核制度,不将年结案率作为考核指标,改为考核案件从接收材料到审执完毕的时间周期。杜绝为了追求年结案率,每年下半年开始不立新案的怪象。

  5、三个基层法院的其他法庭,每个法庭固定一至二名法官审理信用卡案件,培养信用卡审执专业法官。东莞中院牵头组织对经办信用卡案件的法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审执水平。另外,东莞两级法院,应简化信用卡案件立案程序,统一立案标准(如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催收均应视为有效催收)。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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