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目前我市幼儿园大部分都是下午4点多放学,个别镇街延迟到5点左右,但是职工下班时间基本都是5:30或者6:00,有的甚至更晚,加上工作地点到幼儿园的路途时间,有些家长实际上6:30以后才能到达。幼儿园离园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的不同步,给许多家庭带来子女接送以及放学后的看护难题。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接送难的问题越发凸显。对于双职工家庭,尤其家里没有老人可以帮助接送的家庭来说,是非常头疼的事情。
据查询教育部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及更早的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于幼儿园下午离园时间都没有明确规定。而东莞市也仅仅是依据省有关文件对幼儿园幼儿每天在园时间有要求“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考虑到绝大多数双职工正常下班的时间与幼儿园4:30放学不同步的实际需求,我市部分民办幼儿园推出了延时服务,包括周内的430课程、晚托服务,以及假期托班服务等,但大部分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基本还没有开展延时服务活动,家长接送难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幼儿园延时服务指幼儿园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在正常服务时间之外所开展的遵循幼儿教育及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保育活动。广泛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不仅是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困难、缓解家长对幼儿照顾和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是课余培养幼儿兴趣爱好、提高幼儿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一项便民、利民、惠民工程,也是政府鼓励生三孩、东莞人口千万目标的重要举措。
建 议: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五闭园后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据此,建议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对幼儿园延时服务的范围、服务的时间、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监管措施等予以规定,以便幼儿园规范开展延时服务活动。
2、建议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都能广泛开展延时服务活动,让有需要的家长和幼儿都有机会享受这一福利。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因为经费有保障,教师待遇普遍比私立幼儿园要高,大家对延时服务没有动力,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激发并调动其积极性,不仅要开展延时服务,而且还要成为民办幼儿园的榜样,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3、建议加强对延时服务内容和质量的监管,防止幼儿园简单化服务,比如让留园幼儿长时间看电视,如果幼儿园提供晚餐的,还应着重加强对餐饮质量的监管,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4、建议对开展延时服务的幼儿园给与适当的经费补助,避免把费用全部压到家长身上,切实让有需求的家庭能承受;同时也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教职员工给予经济补偿,让他们享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