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生活垃圾分类是提升城市品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当前,国家、省、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在近年来出台多个政策,全面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体系、先行先试、社会宣传和氛围、市民意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操中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我市长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相对滞后;二是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用地未充分落实;三是分类垃圾的终处理设施的布局与建设仍不完善;四是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投放机制滞后;五是分类垃圾没按要求分类收运,缺乏足够的监管;六是以镇街财政为主的资金投入模式导致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参差不一;七是垃圾分类智能化手段应用不足;八是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方式缺乏新意,宣传效果不佳。


建    议:
  一、借鉴深圳、广州等地的立法,我市应尽快出台《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所需土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所需的配套用地。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时,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工程实现“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项目主体方可使用。

  三、按照东莞地理分布科学布局加快分类垃圾的终处理设施的建设,如餐厨垃圾处理厂、有害垃圾处置厂等。

  四、进一步优化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投放机制。

  一是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科学开展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设置,减少市民因设施选址不合理而形成的抵触心理。

  二是可考虑在分类设施中增设脚踏板装置和不接触式投放的设计,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夹、清洁池、破袋工具的设计。

  三是为市民家中配备分类桶、专用垃圾袋等工具,使市民能在家中完成前端的垃圾分类,帮助养成分类习惯。

  五、加强分类垃圾收运的监管。分类垃圾必须按要求分类收集和运输,专人监管,并发动垃圾分类区域市民群众有奖监管,严惩未按要求分类收运的机构和负责人。

  六、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财政分担机制,制定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二是建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帮扶资金,用于支持欠发达镇(街)和(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采取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方式,撬动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

  七、积极应用智能化手段,倒逼市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一是配套智能化投放设施和设备,实现24小时全天候垃圾分类投放;二是加快建设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网上预约交易平台,让市民便捷地预约可回收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交易服务,从中获得经济收益,生成主动分类投放的内生动力;三是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平台,市民每次按规定完成垃圾分类投放,审核合格后给予积分,积分可在平台上兑换相应礼品;四是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我市“智网工程”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管平台,实行有奖监管,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八、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以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将现有的以知识单向传递为主转变为以市民参与体验为主的宣传教育方式,让市民在参与中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在体验中提升垃圾分类能力,形成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如小手拉大手等参与体验式宣传教育方式值得推广。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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