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在“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到城市整体形象提升,更关系到千家万户小区居民的实际利益和幸福感。老旧小区居民主要使用罐装燃气和管道液化石油气,不仅运输和更换不方便,而且存储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天然气便捷、环保、安全的优势较明显,因此天然气管道建设逐渐成为老旧小区中紧迫、民生关注度较高的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我市天然气管道建设工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也是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能切实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指数。

  存在问题:

  1.我市较多老旧小区仍以罐装燃气或者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站供气)为主,且大部分燃气管道处于“超期服役”状态。而且,老旧小区中居住的很多是老年人,罐装液化石油气的更换不方便,更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2. 老旧小区的燃气管道改造工作紧迫且任务重。虽然我市去年已发布关于《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以及费用承担问题作了基本规定,但界限范围较模糊。如规定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但实际该由谁来牵头实施,责任不明;再如《通知》中提到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企业负责出资改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燃气公司并不愿意完全承担这笔费用,导致相关工作推进较为困难。

  
建    议:
  1. 建议市政府加强全局统筹,明确责任落实部门,加大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该项工作。建议由市住建部牵头,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等作为改造专项协调部门,明确小区燃气管道改造的责任部门,并监督、跟进项目整改计划。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应先对各老旧小区进行深入调研,根据各小区的特殊情况,制定科学周密的工作方案,做好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与防范。市政府还应合理统筹各利益主体,遵循“安全合理、科学发展、多方共赢”的原则,充分做好改造前期的沟通和宣传工作,取得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广泛支持。对老旧小区管道燃气实施改造,建议可采取社区民意投票方式,由责任落实部门落实票选规则,如小区业主总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支持即可通过改造工程,尽量避免因极个别业主反对而影响整体小区改造进度的情况。
  2. 建议市政府深入研究并出台老旧小区燃气管道专项改造的财政补助政策,有效解决燃气管道改造费用来源问题。建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符合燃气管道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分期、分批列入改造计划,并根据专项改造工程的体量与难度,政府给予部分合理的财政补贴,剩余改造费用由燃气企业、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小区业主承担的改造费用,可由各业主平摊筹集资金,物业公司统一收取费用;也可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向政府申请由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划拨。在各老旧小区申请燃气管道专项改造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简化申请流程,降低专项改造的申请条件,缩短审核周期,切实打通老旧小区改造的堵点、难点。
  

提案者: 莫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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