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教育基金会是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 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粤教财〔2020〕 14 号 ) 精神,已出台《关于推进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调动充分利用社会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文化资源的独特价值,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专业运转、严格 监管,增强教育基金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成效。
建 议:
为进一步加快各镇街教育基金会发展,广泛吸收社会慈善捐赠,积极 扩大社会投入,积极为教育基金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严格规范化运作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坚守为教育服务宗旨
教育基金会要通过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兴教助学、奖教奖学、协助培养教育名师,发展教育公益事业等慈善活动,打造东莞市教育品牌。
二、要有利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通过基金会建设,有效改善全市各镇街学校硬件设施相对短缺、落后,教学设备、设施老化明显的现状。
三、要有利于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基金会,协助开展全市各镇街教师全员培训、强化教育名师培养,有效缓解目前编制紧、师资队伍老化严重、教师总体素质偏低的状况。
四、要有利于激发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热情
基金会成立后,要通过开展奖教奖学助学等慈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工作、学习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实践,有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要有利于弘扬尊师重教、泽被后人的优良传统
要通过基金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兴教助学及贫困救助体系,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推进教育均衡公平发展服务。
六、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参与教育慈善活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为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作出表率。
七、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倡导社会力量为教育基金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
八、加强教育基金会捐助服务网络建设
要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校友会等为依托,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建立捐助网络。加强教育基金会项目展示推介,方便全社会了解教育发展相关信息。完善公益广告平台管理办法,鼓励新闻媒体为教育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提供帮助支持。
九、大力推进教育基金会文化建设
要弘扬崇文重教文化传统,培育全民“教育至上”意识、理念和社会责任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要将教育基金会发展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把支持教育发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