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一、存在问题:
        东莞市目前有很多在90年代早期开发的小区,由于年代久远,大部分公共设施已老化甚至瘫痪。而水管老化的问题尤其突出,有些小区水管老化锈蚀非常严重,经常出现爆水管、停水抢修的问题,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停水过后的自来水水质混浊,居民担心这样的水质会给身体帶來健康隐患,老旧小区更换锈蚀水管刻不容缓。
        二、必要性和契机
       (一)老旧小区建造年代不同,自来水供水管道所用材料不同,很多小区自来水管还是镀锌钢管,随着楼龄增长,大部分管道设施已经超过了使用年限,因管道损坏产生的自来水喷、冒、漏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浪费了很多水资源。
       (二)老旧小区自来水管老化锈蚀导致水质污染影响居民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饮用生銹水管的水对人体伤害的医学科学依据:医院有关专家介绍,水锈的含量过高是水污染的第一指标,铁锈污染已成为自来水污染中给人们带来的最大危害。此外,频繁爆管接管,也容易导致自来水管受到客观人为的污染,可能会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和病毒等滞留在过滤器、水龙头或二次供水设备中。
       (三)很多老旧小区还需要二次加压供水,二次供水设施质量堪忧,老旧小区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材料选择上存在低质化,水池、水泵、管道等材质良莠不齐的情況。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在二次供水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维修、管理服务不到位,不能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的达标和安全。
       (四)近几年来很多居民反映,希望进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改造,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和维护,但是很多小区因为诸多原因没有改造成功。
       (五)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一直是国家的重点工作。2019年以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谓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促进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2020年,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和《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东莞市财政将安排一定比例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户且不超过投资额50%的原则进行补助,余下部分由小区居民自行筹集。

建    议:
        三、解决措施
      (一)根据肖亚非签署的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供水、节水、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建议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居委会配合,对东莞市老旧居民小区中没有实行自来水抄表到户的楼区单元进行一次普查登记,由水务集团制定一个彻底的改造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分期分批的改造实施。
      (二)建议供水管道改造费用由水务集团贷款投资,然后收取供水管网升级改造报装费或在水费中收取附加建设费等还贷。
        关于改造费用问题,或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对于房屋产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房屋修缮责任的老旧住宅区,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资金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进行修缮和改造。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修缮和改造费用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三)老旧小区更换锈蚀水管并抄表到户的逐步实施计划,建议按小区建成年代早、居民改造意愿强烈、无二次供水加压设施的小区优先开始,分期分批完成全市住宅抄表到户的目标。

提案者: 文毅峰,陈雪昕

水务局

文毅峰、陈雪昕委员:
  《关于东莞市老旧小区更换锈蚀水管的建议》(第20220306号)收悉。非常感谢两位委员对我市供水管理工作的关注,提案中您们深入分析当前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存在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隐患、供水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并提出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管理的建议,我们认为全面客观和表示赞同。经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结合近年来我市二次供水监管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二次供水现状
  1、二次供水设施情况。据目前的统计情况,全市二次供水单位(含居民类、工厂、医院、学校、商业楼宇)共有6718个,其中居民类二次供水单位有1233个,大市区居民类二次供水单位有552个,约占45%;居民类生活用水的水池/箱有2793个,约24%的水池/箱、供水管网及水泵等设施使用年限超过20年,用户分表约60万个,供水管网约2085公里。
  2、二次供水管理情况。目前全市居民类二次供水设施中,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管理的占66%,采用自行管理方式的占29%,由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管理的仅占2%;无人管理的则占3%,二次供水管理主体呈现多元化,且大部分管理单位缺乏相应人员及专业技术。
  (二)二次供水监管工作情况
  为切实保障群众“最后一公里”饮水安全,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提升供水水质和服务水平、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如下:
  1、构建标准化法规体系,完善二次供水行业管理。我市于2014年已出台印发了《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并结合最新的情况,于2019年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为了进一步细化《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起相继配套编制了《东莞市二次供水技术规程》、《东莞市水务局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指南》等规范指引,明确了二次供水相关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行为,为下来全面推动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2、优化监测布点,强化水质监测。为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管,目前全市设有约800个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点,监测覆盖面包含住宅、商住、学校、医院等二次供水单位,2021年全市二次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国家95%标准要求,仅有个别老旧小区出现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等水质指标超标的情况。其次,除加强行业监测外,我市在相关二次供水法规文件中明确要求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水质送检及公示工作,全面保障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深化研究政策机制。二次供水从工程建设到后期管理牵涉多个环节,涵盖了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职责,为有效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我局先后多次组织住建、规划、发改等部门单位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共同就二次供水设施施工建设、改造责任主体、管理维护、费用承担、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深化研究相关政策机制,在推进二次供水设施监管工作上达成一定共识。
  为推动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我市住建部门印发了《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改造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等,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仅属于其中一项的基础类改造内容。若小区业主改造意愿强烈,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住建部门将指导小区做好摸底调查、方案编制及申报等工作,符合条件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
  二次供水的规范管理和设施改造是保障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重要环节,是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但由于二次供水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当中涉及相关部门、小区住户、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其涵盖环节多,协调难度大。下来,我局结合提案中的相关措施及建议,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有关的工作计划及配套政策,逐步推进全市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工作,具体工作思路及实施计划如下:
  (一)开展全面普查摸底,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全市“供水一张网”供水资源整合任务基本完成,市水务集团已对全市26家镇属供水企业进行托管及完成了207个村(社区)抄表到户管理工作,统一了供水运营主体。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作为下一阶段一项重点工作,并纳入市政府硬任务。下来,结合《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2022年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集团负责开展全市居民类二次供水普查摸底,待完成普查摸底后,加快制定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和理清各部门单位职责,并启动试点工作;2023年开展大市区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工作,按计划逐步实现全市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管理,真正实现供水服务延伸至用户终端的目标。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强化改造资金保障。下来,一方面结合现有出台的政策文件,尽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深化研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保障措施,有效拓展供水企业资金融资筹措渠道,更好推进二次供水抄表到户管理。
  (三)加强配套政策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全力支持居民类二次供水抄表到户工作,确保能够顺利推进。

办理单位: 水务局,水务集团,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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