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卫生应急体系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新发传染病、多发伤、风灾、洪水、地震等时有发生,卫生应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切实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东莞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着眼“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的目标,建议加强我市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经费的规划发放、完善应急物资设备设施的规划、储备、布局、调拨和紧急调配,而应急体系的建设需要很多的支撑条件,其中政府主导和经费保障是最重要的一环。

  应急经费统筹的优点:

  1、对于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经费,全市统一,有利于统一进行全市的规划和布局,使全市能够统筹规划、设置和使用,尽最大可能减少部分重复的的评估、预算、规划和使用,全市一盘棋,利于随时进行调整和调度。例如在全市公共场所投放急救设施(AED),由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各单位、镇街应急需求进行评估,规划和设计,做好全市急救设施(AED)投放规划,逐步配置急救设施。可以按照规划逐步实施,不会造成重复、浪费。

  2、全市统一有利于对全市的资源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把应急设备设施物资储备纳入市政府重要储备范畴,由市统一统筹规划和调度,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实现资源共享。

  3、由全市统一,能够形式多样,节约高效,建立区域物资储备和紧急调拨机制,完善跨行业、跨区域统筹和联动机制。如在急救培训的统筹上,加大应急急救技能普及力度。把“和对公众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列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考核内容,加大对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宣传相关知识,树立“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救护理念,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急救知识社会知晓率,实现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全覆盖。

建    议:
  建议对全市的应急体系情况进行系统的评估,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的五年规划,按照规划每年由市财政统一规划专项资金,建立应急经费保障机制、有机统一协调经费使用,日常经费用于应急设备设施的配置投放、应急能力的培训、应急示范点建设等工作,由市财政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规模、技术、职能等统一调配经费,鼓励各机构在管理流程、人力储备、技术提升、硬件设施等方面开展工作,从而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同时也夯实了基层的预防、救治及应急能力。

提案者: 黄文斌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黄文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统筹应急经费保障应急体系的建议》(提案第20220299号)收悉,经会同市财政局和应急管理局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完善公共场所救治设施。一是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017-2021年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由市红十字会在全市范围内共配置AED机258台。同时,从2021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12万元,对设置AED单位开展CPR+AED专项培训,确保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地施救。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民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根据2009年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9〕102号),2019-2022年市财政共投入939.3万元用于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项目,预计惠及约22万人次。
  二、提高对应急救援的经费支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289号)“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经费、医疗救治费用等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2022年我市安排疾病应急救助专项资金2097万元。为了保障市内不同区域患者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增强各公立医院应急救治能力,2022年市、镇两级财政计划投入5378万元为全市公立医院购置91辆救护车;同时,市财政计划投入3.49亿元支持区域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等市属医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财政投入不断增加。2021年全市财政对卫生健康的投入已经达到72.6亿元(不含专项债),对比2016年大幅增加36.27亿元。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2020年全市疫情防控投入16.89亿元,2021年疫情防控投入达19.84亿元,同比增长17.47%。为补齐短板、堵住漏洞,进一步提高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022年市财政安排市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679.27万元,用于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防护水平实验室建设。另外,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流调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2022年市财政安排68.06万元用于全市流行病学培训,提高流调人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综上,我市已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由财政保障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包括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培训、疫情防控、疾病预防控制等的经费投入,专款专用,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