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从协调发展角度来看,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制约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短板。新世纪以来,受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镇街发展步伐不一,发展差距总体没有实现有效缩小。2020年,尽管全市所有镇街都实现GDP破百亿元目标,但GDP低于150亿元镇街有8个,其中望牛墩、洪梅等排名靠后的镇GDP仅为排名第一的长安镇约1/8。次发达镇数量多,发展质量低,已成为东莞在“双万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

  从次发达镇自身来看,次发达镇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当前,大部分次发达镇不仅GDP总量不高,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镇财政可承受能力比较弱,村集体经济水平难以负担众多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总体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比如,生态环境治理、堤围加固和碧道建设、交通学校医院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都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仅凭次发达镇现有财力,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上级对于工程项目和人员经费等大资金投入的部署要求。

  从存在问题来看,次发达镇帮扶长效机制没有巩固发展。一是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继续设立。2021年,“十三五”期间行之有效的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没有继续推行,不利于提升次发达镇对重大优质产业项目的承接。二是用地指标向次发达镇倾斜难以充分彰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对次发达镇实行重点倾斜的长效机制尚未有效确立,用地保障力度仍需加大。三是不再纳入次发达村(社区)的长效脱贫机制仍需加强。部分次发达村(社区)尽管已在2020年完成脱贫任务,但自身的造血能力和发展能力仍需要加强,仍需要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市级帮扶。

  
建    议:
  一是制定次发达镇村帮扶规划。参照国家2021年出台《“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做法,出台全市帮扶次发达镇村加快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帮扶次发达镇村发展成果,加快健全完善在项目、产业、资金、用地、人才等方面多措并举的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市直部门对次发达镇的帮扶责任,促进次发达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完善设立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机制。建议继续沿用“十三五”期间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十四五”期间继续设立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增加支持的资金规模,每年支持一批次发达镇产业发展项目,不断增强次发达镇经济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三是建立提升次发达镇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充分考虑次发达镇财力较为薄弱的实际困难,加大财政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对次发达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明确市级帮扶次发达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出台专门的补助办法,重点提高交通、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的补助标准,切实提高次发达镇基础设施的通达性和均等化水平。

  四是巩固帮扶次发达村加快发展机制。建议市财政继续增加对次发达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补助,继续减免次发达村社会养老保险承担费用,优先支持次发达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对“十四五”期间不再纳入帮扶范围的上一轮次发达村(社区),仍按原标准由市财政补助社会养老保险费中由村(社区)集体缴纳的费用三年。

  五是建立健全次发达镇加快发展领导机制。加强市委市政府对次发达镇加快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时代东莞帮扶次发达镇加快发展领导小组,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及时解决次发达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方位提供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等要素资源保障奠定更加坚实有力的基础。

  

提案者: 王永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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