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从出生到2岁是决定儿童一生营养与健康状况的关键时期,母乳喂养是这一时期婴幼儿的最佳营养来源,是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和发育的最有效措施之一。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共同制定《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两大目标要求:一是到2025年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场所设施。到2025年,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场所设施更加完善。公众获取母乳喂养知识的渠道多样顺畅,健康素养明显提高,母乳喂养指导服务科学规范,母亲科学喂养主动行动,家庭成员和用人单位积极支持,母乳喂养率不断提升。二是到2025年,母婴家庭母乳喂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母婴家庭成员母乳喂养支持率达到80%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或孕产营养门诊的比例不断提高;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所有应配备母婴设施的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全国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全国首部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2020年3月正式施行,截至2021年广州已建成1000多间母婴室,是全国第一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城市。但作为国家粤港澳大湾区的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之一,东莞于2020年出台首个《东莞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管理指导手册》,促进了全市母婴室建设,但目前母婴室建设仍未落实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
在立足“双万”新起点上,东莞将努力实现经济在万亿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为此,我市应在提升国民素质、建设文明城市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尽快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提升全市对母乳喂养的认同度和支持率,促进婴儿的健康成长和母亲的身心健康,建设有温度、有格局的国际化爱婴大都市。
建 议:
一、学习广州《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的做法,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系统制定《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从政府政策倡导宣传、医护专业工作者规范、用人单位及家庭成员有效支持、母乳代用品宣传销售管理以及母婴室建设等方面制定措施保障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明确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参与其中,《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由市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将母婴室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要求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过1万人的公共场所必须建设母婴室,力争2-3年内实现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
三、支持建立市级母乳库,并为母乳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提供经费保障。市级母乳库向社会采集母乳,供有需要的早产儿、病重患儿等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哺乳期妇女向母乳库捐献母乳。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钟文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东莞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275号)收悉。经综合市妇女联合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我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的意见
我局目前正联合11部门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职责,分工协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广泛深入做好母乳喂养宣传和咨询,强化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构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进一步提升母乳喂养水平;并借助市妇儿工委办编制《东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契机,提出“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的具体目标,明确“在日流量大的主要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鼓励用人单位和其他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或增加母乳喂养设施”和“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建设目标,从政策层面为母乳喂养创造了环境和条件,提升全市对母乳喂养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二、关于推进我市母婴室建设的意见
我市把大力度推进母婴室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2018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印发《东莞市厕所革命行动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公共厕所升级改造技术指引》,切实推进了全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工作,专门设置母婴室公共厕所762座,依托第三卫生间或无障碍厕所增设母婴设施971座;2020年,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东莞市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指导手册(试行)》,为母婴室的建设配套、设施配备、日常管理、制度管理等运作工作的监督、指导、评估以及自身建设和改进提供了一套工作指引。2021年、2022年,我市连续两年推动“新建和升级一批‘园中园’儿童公园和公共场所母婴室”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截至2022年2月底,我市所有助产医院均设有至少一间母婴室,并设有孕妇学校,各镇街(园区)已建成以及建设中、规则中的母婴室共300余间,年服务妇女儿童130万余人次,努力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打造舒适便利的母婴服务。
三、关于建立市级母乳库的意见
目前,我国仅有广州、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大医院设立了母乳库。从其运营情况看,南京母乳库1年只有336名妈妈进行捐赠;北京太和医院母乳库两年获捐量仅够一名婴儿3个月用量。广州在母乳库筹备阶段曾对几百位怀孕妈妈和刚分娩的妈妈做过问卷调查,发现愿意捐母乳的只有25%。捐母乳意愿低是因为捐赠者不但要体检,还需要到医院去捐献,同时母乳的使用也缺少透明度。2022年4月,为加强我省母婴保健服务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广东省母婴保健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大力开展母乳喂养科普宣传,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强化分娩后母婴同室,落实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试点开展公益母乳库建设,维护母乳库公益性,为母乳采集、检测、保存、使用提供经费保障。待条例正式下发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市级母乳库建设论证,推动全社会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的环境构建,形成倡导和鼓励母乳喂养的良好社会氛围。
立足“双万”新起点,为进一步促进婴儿健康成长和母亲身心健康,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母乳喂养工作力度。一是借力“两个规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联合相关部门,按目标要求持续推动母婴室建设,发动各个镇街(园区),在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公共服务机构等建立母婴室,继续扩大母婴室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加强母婴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将母婴室建设作为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大型商场和企事业园区等人流集中地的标配,争取更好地为广大哺乳妈妈服务;三是加强母乳喂养宣传,配合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开展母乳喂养相关宣传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喂养知识,提高社会对母乳喂养的认知,形成提倡和鼓励母乳喂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