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当中最重要的一环,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构建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广东省政府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建设纳入2020年民生事实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东莞在省的建设标准的基础上,深度结合人工智能、边缘计算和数据科学等前沿技术手段,成功打造我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全市1810家学校食堂及集体配餐单位均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累计归集各类基础建档信息5.11万条、过程管理信息306万条、食材采购信息68万条,成功实现精准智慧监管。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我市在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

  一是建设运营维护成本高昂,长期运营较为困难。监管部门、学校、食堂运营企业均反应全面建设运营维护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成本巨大,长期坚持较为困难。其中,监管部门主要反应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等明显不足,难以全面、及时地跟进平台的预警信息处理。学校、食堂运营企业主要反应建设维护“互联网+明厨亮灶”需要投入大量经费,如果不能解决经费来源,长期运营维护将面临难以为继的问题。

  二是社会共治共管作用没有真正全面激活。目前主要还是监管部门、学校和食堂经营企业关注和使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家委会、家长、学生及其他社会群体对平台的关注度不够,平台的端口并未真正向全社会放开,调研问卷发现仍有部分学生家长、学生完全不了解“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更不知道如何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监管部门、学校及食堂运营方出于种种考虑,也没有全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向其他领域全面推广的力度不够。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已经成为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样板,成功经验应当积极向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体食堂和其他餐饮机构等领域拓展延伸。


建    议:
  针对上述问题,经认真调研分析,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构建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建议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建立财政、人事等相关保障机制;加快构建镇街综合执法机制,把平台预警反馈信息的处理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和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范围,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配备必要的基层执法装备,确保基层执法力量能及时、全面处置“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反馈的信息。

  二是加大宣传应用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尽快面向家委会、家长和学生等重点群体开放平台端口,定期向社会公布平台的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切实营造全社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加大总结推广力度,推动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认真总结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全面推广经验的渠道,以企业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及其大中型餐馆为重点,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向各个领域延伸,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做出贡献。同时,及时总结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的东莞经验,力争在这一领域创建东莞经验、擦亮东莞品牌,争取在走在全国前列。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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