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噪声污染已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国每年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统计,近十年来,噪声污染投诉连续占据环境投诉总量的前两位,达到38%以上,某些城市噪声投诉占比甚至达百分之七八十,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的闹心事、烦心事。
在对小区居民和网络资源调查,发现近年来我市12345政府热线、阳光热线等平台收到工厂加工设备噪声、某酒吧街驻唱表演及提供卡拉OK服务噪声、某邻近鸿福大桥小区有住户反映道路噪声、小区广场舞高声音乐噪声等有关噪声扰民的投诉不断,特别是小区、广场等地广场舞产生的高声音乐噪声,市民反映比较强烈,严重干扰周边孩子们学习和人们生活。虽然噪声看不见摸不着,但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带来困扰,严重的还会增加患心脏病等疾病的风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对噪声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内容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防治噪声污染,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一样,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程。噪声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补齐噪声污染治理短板,满足人们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要非常迫切。
建 议: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噪声防治措施。建立政府牵头,建立噪声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部门之间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逐步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攻坚、协同高效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
在市人大指导下,启动《东莞市噪声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立足东莞实际,听取镇街、部门、学校各方意见和建议。
三、利用基础大数据,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我市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优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追责的方法,实现对社区噪声防治常态化监测,实现危机隐患的早预测、早预警、早处置。
四、加强噪声源头防控。源头防控是噪声污染防治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强化源头防控要求,完善产品噪声限值制度,增加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规划控制要求,增加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从源头上防治噪声污染。针对小区、广场等广场舞的高音喇叭,建议采取降低音量、佩戴无线耳机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学习造成影响。
五、完善噪声监测体系。对全市文教、办公、居民住宅、道路交通等主要功能区域安装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善城市“电子耳”监测体系,对噪声数据实时监测和采集,掌握现场环境噪声动态情况。可在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等重点区域安装噪声实时监测显示屏,显示当前噪声分贝数值及等级,时刻提醒市民要共同维护好安静的环境,同时还能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等开展噪声防治法普法教育宣传,加深市民对噪声污染所带来的危害的认识,减少和避免发生噪声污染行为。
七、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形成共管共治氛围。完善《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增加举报噪声污染内容,扩大举报范围、增加举报渠道、降低举报门槛,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有奖举报机制,借助公众的监督力量,及时消除噪声污染扰民,有效推动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监管长效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
阮雪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噪声污染 营造舒适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0220271号)提案收悉,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的相关规定,环境噪声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按照我市职能部门分工,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市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监管。我局将根据职能分工,主动与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高执法行政水平,提升我市噪声污染防治能力。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新噪声法》的实施,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分类防控噪声污染,精准科学治理,目前,我局正学习和贯彻《新噪声法》,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暂未有开展《东莞市噪声防治条例》计划,接下来,我局会根据我市自身实际情况,学习其他地市先进经验,研究噪声相关条例的可行性。
三、印发实施《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及网格化管理建议
2020年,《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实施。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对我市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4个街道、28个镇和松山湖(生态园)园区、滨海湾新区重新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划》将市域划分1类、2类、3类、4类(包括4a、4b类)等四类声功能区,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划分进一步改善和巩固我市声环境质量,为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提供防治标准。
目前,我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位于我市建成区内,且点位数量较小且较为集中,若要形成网格化管理,需要增设点位,难度较大。下来,我局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与新版《区划》的衔接情况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按计划优化布点,提高我市噪声监测能力。
四、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监督管理
我市对工业噪声污染环境监管工作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对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三同时”监管,检查噪声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二是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其中主要是以处理噪声信访投诉为主。加强源头管控,对于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施工机械等产品,要求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噪声限值。2021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334宗,其中涉及到噪声超标的案件14宗,均已依法对其采取限制生产3个月的措施。
五、完善噪声监测体系
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及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情况。市级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项目于2008年5月开始立项启动,于2009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在东莞建设一个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组成由省市共建的噪声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实现了噪声测量、车流量监控、气象要素、噪声评价和实时声环境信息发布。我市建立了包含9个固定噪声自动监测子站、7套信息发布屏、与2个车流量自动监测子站、一个移动式车载噪声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全自动监控管理系统。目前,我市噪声监测体系仍需完善,城市主要功能区域监测布设数量较小。接下来,我局将扩大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体系,按相关要求计划逐步城市主要功能区域安装或指导安装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力度
结合政务新闻媒体,普及噪声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借助环保曝光台加强噪声污染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今年共发布相关推文10篇,内容包括政策、法律法规、噪声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今年,制作《被投诉生产噪声扰民?别急,<环保备忘录>告诉你怎么办》普法宣传短片,阐述生态环境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内容;6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噪声污染防治法解读专题培训会;做客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在“打造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局面”专题中,介绍了噪声扰民案件办理情况。并将噪声污染防治融入到一年一度的生态环境文化节系列活动之中,在环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噪声污染防治相关知识作为题目板块之一,提升青少年对噪声污染预防的意识。
七、有奖举报机制建议
有奖举报政策的制定,借助发放奖励金的形式,鼓励更多知情群众,打破心理壁垒,主动向我局提供主观故意、隐蔽且严重的环境违法线索,如无牌无证电镀作坊、暗管偷排、倾倒危废、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强化监管执法,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但对于噪声污染,一是取证难度大,对比其他常见的违法行为,噪声污染的时效性、偶然性较大,能够顺利固定超标证据的条件比较苛刻;二是具有局部性、非累积性等特点,且噪声污染问题主张通过执法解决,应提倡采取治理提升的方式化解。因此,我局认为将噪声污染纳入有奖举报的受理范围条件暂不成熟,建议待取证条件成熟后再纳入。
八、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工业噪声污染查处力度
依法依规按照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工业噪声污染查处工作,以整治噪音扰民为重点,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惩防并举,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让人民群众满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噪音污染问题,努力建设安静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引导社会公众减少公共场所和邻里噪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噪声污染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宣传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阮雪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噪声污染 营造舒适人居环境的建议》(第2022027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防治噪声污染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程,噪声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噪音多点散发极易反复夜间高发的特性一直给日常监管带来很大的挑战和高昂的行政成本。我局围绕城市运行提供数字支撑的理念下,借助科技手段为噪音防治提供更精准细致的科技场景应用,2021年印发了《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查处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内,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作业时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建筑噪音污染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一、噪音源头实时监测。一是统计排查梳理现时市民投诉关注的噪音源头点,设置噪音分贝监测实时显示屏,纳入到城市管理部件中。实时显示当前区域噪音分贝值,并同步至监控终端,由相关执法人员和调度人员共享实时数据。根据所在区域性质不同设置不同的超限值和超时值,超限超时数据对监控和被监控双方自动发出预警提醒。二是对所有大型建筑工地、广场进行审批前监控,需固定设立噪音实时监测屏和视频连线同步上传至监管单位。
二、主动监测远程执法。一是对大型建筑工地类噪音监测屏加装视频对话功能,数据直连监管单位,对夜间超时施工远程监控,即时查看工地现场,随时视频对话查看夜间超时许可报备。对于违规行为即时喊停,对于屡教不改的在系统中进行挂牌处理。二是对广场类公共场所噪音监测屏加装扬声器和加装喇叭音箱信号阻断器,当噪音达到预警值时自动发出温馨提示声,当短时间内累积达到多次预警值时远程手动或系统自动启用喇叭音箱信号阻断器,实现远程实时执法或由执法人员查看监控屏后现场派遣人员实地执法。
2022年1-6月,全市城管系统出动22079人次、7824车次,联合执法100次,查处建筑施工噪声4188宗,立案处罚20宗,罚款146000元;出动26866人次、10109车次,联合执法87次,查处社会生活噪声9818宗,立案处罚9宗,罚款4490元。
三、下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在建建筑噪音扰民诉求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打造高品质湾区都市,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