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目前广东省约有1500-2000万辆电动自行车,全省上牌率不足30%。广东省年均电动自行车火灾达到5500起,且超过5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时间,这段时间往往是人们熟睡时间段,极易发生人员伤亡。
【主要原因】
(一)锂电池火灾风险高。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基本以锂电池为起火点,故日常使用到锂电池作为驱动力的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均存在以上风险。锂电池发生火灾会经历发热、鼓包、爆燃三个过程,总体而言,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电池质量未达到国标。发生火灾的电动车超过50%是伪劣电池,若电池符合国标,将大大减少电动车火灾发生。电动车协会负责人介绍,目前符合国标电池和劣质电池价格相差约200元,一块正规电池约500元,所以群众会因价格而选择伪劣电池。二是过度充电或充电器使用不当。违规使用,过度充电,使用功率或者品牌不匹配的充电设备,都会给电池带来损伤,进而引发火灾。三是线路老化。电动车使用过久,车里线路容易老化、松动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
(二)停放和充电地点易堵塞逃生通道。电动车在停放时、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最大,群众因找不到合适停车点、充电点,会为了便捷会在楼道或者家里充电或者停放、或者飞线到屋外充电,这是增加电动自行车火灾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
(三)电动车火灾的危险性系数高、扑救难度大。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起火30秒,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产生大量有毒浓烟,极易造成伤亡。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于密闭空间,一旦发生火灾,长时间的起火升温会增加空间内部气压,分解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或者气压达到一定阈值时,就会造成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连续爆炸。这种起火特点,应当持续性使用降温型灭火剂进行扑救,时间较长,若有人员被困则极易亡人。
(四)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点的设置和管理尚不完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进行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但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充电点应该设置在什么地方、如何设置、由谁维护保养、由谁承担责任等问题尚未明确,也无相应的技术规范可以支撑,特别是当前一些集中充电区域的设置虽然能保障安全但不符合城市综合管理的要求,导致出现充电场所装了又拆的窘境。一些镇街(园区)引进共享电动自行车,利用仓库停放电动自行车、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换电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建 议:
(一)统筹规划,规范设置。在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第282号)、《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要牵头统筹规划,推进居民社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建设与改造。住建、供电、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场所设置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因电动自行车基数庞大,首先要压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巡查检查。村(社区)要履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管理责任,签订防火公约,加强宣传教育。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大对村(居)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及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监督管理和巡查巡防力度。
(三)追究责任,倒逼落实。对于因违法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违法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不规范、维保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用好刑事和行政手段,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消防支队
东莞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发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就有关工作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规范化。支队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联合职能部门、社区等,共同推动建设了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难以进行集中建设的地方,探索“房前屋后”分散建设停放充电点,尽可能地满足城市综合管理要求及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需求,截至目前,在政府一号文的推动下,全市电动自行车便民充电柜已完成安装的住宅小区1304个,完成率106.02%、已安装充电柜5441套,已完成安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约9916栋,完成率115.79%、已安装充电柜约1.4万套。支队将下一步将与住建、城管、供电、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统筹规划,完善并出台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设置的工作指引,确保场所设置规范,并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监管。支队主要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要求物业要负起维护保养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社区内建设的,要求社区履行好管理责任。下一步,支队将与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应急管理、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动社区网格员、巡查员、物业等一线巡防力量,加大巡查巡防力度,确保安全。
三是用好执法手段倒逼责任落实。一直以来,支队对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火灾事故均严肃处理。近几年因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或充电,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人员被困等不良影响的火灾,支队都严格责任追究,联合公安部门对相关人员责任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警示,倒逼责任落实。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提案建议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结合《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全市正在开展的“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和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推动隐患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