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在刚刚结束的党代会上,市委提出要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并提出了加快打造大湾区的7个“新高地”的行动目标。加快推动东莞镇村工业园改造,对于东莞立足“双万”新起点,助力东莞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和先进制造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改造,可以吸引一批大企业、好企业尽快落地入驻,推动产业集聚,为更多千亿、万亿级产业托住高质量发展的底盘。
然而众所周知,一方面镇村工业园改造成本高、周期长、资金回笼慢,开发主体必须承担较大的运营压力;另一方面,大企业、好企业入驻一般要求独栋建造、定制建造、地价折扣、税收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条件,客观拉高了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招引的成本和难度,单靠开发主体往往难以承受。
建 议:
结合本人工作及履职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集体、企业在镇村工业园改造的定位和边界。凝聚各方共识、汇聚各方合力、优化资源配置,才能更好地帮助“工改工”项目吸引大企业入驻,才能更好地支撑市委市政府补链、建链、强链、拓链战略的实施。一方面,由政府在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周边统筹土地物业,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重点招引产业链供应链头部企业。另一方面,由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响应政府要求、保证招引质量、实行错位发展,重点承接头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在局部形成符合东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努力构建起头部企业引领产业发展、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的模式。从实际出发,更好地将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打造成为一个个主题产业集聚区,真正实现招商引资、招科引智,带动局部片区迅速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进一步支持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推动入驻企业注册地迁改,发展总部经济。总体来看,东莞制造仍然是以生产线经济为主,真正高增长、高附加值的研发、设计、中试、营销环节的企业相对较少。在招引企业入驻后,还要下更大力气将企业的总部或者是区域总部、研发总部、营销总部等的注册地迁改到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中来,发展真正意义的总部经济概念。比如,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招引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产值规模一般在5千万到2亿之间,虽然规模不算很大,但是普遍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个别企业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是东莞打造“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新高地的宝贵财富。然而这类企业的注册地一般都在深圳、广州,享受着深圳、广州力度更大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不会将注册地迁入东莞,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推动这类企业注册地迁改开展专项调研,制定合理政策,进一步增强对这里企业落户东莞的吸引力。
同时,这类企业往往有土地的需求,但企业的规模体量又不足以向政府提出定向拿地的需求、特别是大部分村集体土地不愿意征为国有。因此,建议允许“国有用地+集体用地”进行混合改造。比如,在镇村工业园改造过程中,由政府给予集体或改造主体一定补贴,集体(或改造主体)提供一定比例的净地给政府,政府可以将净地分成小块用地出让给这类企业作为办公、研发之用,吸引这类企业把注册地迁入东莞。或者允许集体土地部分转为国有,国有土地上物业100%可售,定向出售给经政府认定的愿意把注册地落户东莞的成长型企业,供其总部办公、研发。同时让这些企业可以方便、就近租用园区集体厂房作为生产空间。这种“国有+集体”相结合的改造模式,一来可以满足入驻企业的产权需求和空间需求,增强镇村工业园改造项目的招商竞争力。二来既保留了大部分集体土地的性质,也能够更好地保障集体的长远收益,减少大规模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的难度和阻力。
制造业是东莞的立市之本,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东莞才能拥有更加美好、更可预期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