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近年来,东莞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国之重器”散裂中子源、先进阿秒激光等一批国家级大科学装置在东莞聚集,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平台加速构建,东莞源头创新能力实现大跃升,已跻身国家科创大局,科技创新取得蓬勃发展。但在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显著,创新对产业的带动能力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亟待市委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视。

  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关键领域在个别环节或技术上有所突破,但在核心关键技术上仍存在卡脖子现象,以创新驱动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尚未真正形成。

  二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快,产业化程度整体不高,未与产业发展形成有效联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科技成果孤岛化、研发活动空心化、创新资源碎片化的现象,存在一些科技研发活动不接地气的现象。

  三是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一方面,围绕我市重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的科技人才团队力量还不够强,没有与我市各镇街产业形成良好互动。另一方面,围绕重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转移转化的管理人才和科技经纪人才较为短缺。大部分科学家和科技创新人才技术能力很强,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经验不强,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


建    议:
  一、从科技创新需求侧看,需要进一步摸底和明确我市各区域的重大产业、支柱产业、未来新兴产业的技术短板和创新需求,进一步加强将政府财政支持资金导向产业迫切需求的力度,尤其是对产业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使我市科技研发力量有所导向和遵循。

  二、从科技创新的供给侧来看,要引导我市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的科技攻关方向切贴产业实际,由市集中组织科研力量,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重点针对重大、关键技术难点进行攻关,解决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两张皮的问题。

  三、从科技创新的成效来看,我市科技资金事前申请控制严格,而事中检查和事后评估不足,使得一些企业和科研机构存在为了立项而立项,单纯为了资金而立项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的评估机制。

  四、从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来看,我市除引进战略科学家、中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外,还应着力于科技经纪人队伍建设。通过科技经纪人的中介作用,使科学家的创新工作更加贴切产业实际,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使科技创新与产业实现良好协同发展。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市科技局
  致公党市委会:
  感谢您们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经济协同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解决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是我局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我们不断优化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方式,聚焦重点领域,支持关键环节。2020年出台《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梳理产业“卡脖子”技术需求。每年我局都面向我市产业届企业征集技术建议,2021年共受理项目建议书176项,经专家筛选推荐了114个储备项目。2022年3月发出了《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建议书和“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建议书的通知》,面向全市征集了一批卡脖子技术项目建议,目的是广泛挖潜、了解我市不同产业领域的企业在项目研发上的具体需求,共收到建议书128份。二是高质量组织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2020年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共立项12项,获市资助
  经费4000万元。支持以龙头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鼓励产学研合作。三是支持我市科研单位争取承担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的配套措施,由市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000万元,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支持,引导项目成果在东莞落地转化,2021年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配套资助2项,资助资金1102万元。四是加强项目服务。通过市镇联动、政介合作,为项目导入市场资源和政府服务资源,建立快速解决项目落地实施问题的服务机制,组织项目技术专员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护航项目规避技术风险,加快项目实施和成果落地。下来,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的技术攻关工作,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二、关于科技资金使用监督工作。2018年以来,国务院、广东省财政厅相继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关于优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提升科研资金绩效的通知》(粤财教〔2018〕39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我局以此为锲机,在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出台了《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以为科研人员“松绑”为着力点,建立一套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简化高效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在提高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科学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事中检查和事后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提高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意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严格落实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完善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项目科研日志管理制度,按照科技报告管理的相关规定,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二是加强对重点、重大项目的关键节点评估。2022年我局计划出台科技计划项目监理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建立科技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机制。根据《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对于重点、重大科技项目,验收同时开展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以项目绩效目标的确立和实现为主线,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实施绩效好的项目及承担单位给予后续项目立项政策倾斜支持、鼓励。
  下来,我局将根据《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结合项目管理情况起草市科技专项资金及项目操作工作指引、科技计划项目监理操作规程、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规程等,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
  三、关于科技经纪人问题。目前我局正研究起草东莞市关于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计划对技术经理人进行备案管理,每年对优秀的技术经理人予以奖励,并从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科技活动项目等方面支持东莞科技企业、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构建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国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东莞落地转化。下来将加快出台实施办法,加强技术经理人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完善技术经理人备案制度及奖励机制,规范技术经理人队伍的管理,促进优质科技成果在东莞落地转化。下来,我局将出台《东莞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
  最后,再次感谢您(你们)对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你们)一如既往支持东莞科技创新,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办理单位: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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