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脑卒中,又称脑中风,是脑血管突发阻塞或者破裂导致脑功能受损(如偏瘫、失语等)的疾病。据中国居民死因调查显示,脑卒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的首位死因,即1/5的国人死于脑卒中。目前我国每年新发脑卒中200万人,170万人死于脑卒中。脑卒中也是我国居民残疾的首位原因,大约3/4的患者发生卒中后均遗留不同程度的残疾,1/3的患者丧失基本的日常生活能力,遗留终身的残疾。脑卒中对社会、家庭的负担极大,民间有“一人中风、全家发疯”的说法。我国每年因脑卒中而造成的经济负担超过400亿元。据省卫健委公布的数据,2020年东莞市新发缺血性脑卒中约16000例, 据此估算每年新增卒中引起的重度残疾约5500例。做好脑卒中防治工作,是实现“健康东莞”的重要一环。

  目前脑卒中患者经过1-2周的急性期治疗后,除少部分转入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2-4周,大部分患者遗留明显的残疾出院回家。脑卒中的“黄金恢复期”是3个月内,1年后则很难再有恢复。由于他们出院时仍有明显的残疾,不能独立生活,因此出院后继续获得康复指导对其最终恢复生活能力或重返工作非常重要。

  国家卫健委于2021年6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求积极发展居家康复。目前,脑卒中的早期居家康复在国内尚未真正起步。东莞已经具有较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脑卒中患者提供出院早期居家康复服务,有助于减少残疾,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从长远来说可节约医保支出,为实现“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发展目标增添内涵,是社会效益巨大的品质服务。

  因此,我们更要准确掌握目前在东莞实行脑卒中的早期居家康复,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具体如下:

  一是脑卒中患者出院后难以获得持续的康复指导和训练。患者出院后仍有明显残疾,需要全职照顾,很难持续来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经济负担也较重。很多患者由于没有继续进行康复训练,错过了“黄金恢复期”,落下终身残疾,需家人终身照顾,生活质量低下。

  二是社区康复资源欠缺。社区卫生中心一般只有1-2名康复师,普通站点不一定配备符合资质的康复治疗师,且工作繁忙,难以为社区卒中居民提供康复服务。

  三是脑卒中患者早期难以享受残疾人的待遇和服务。目前政府通过市残联购买东莞市康复医院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每一个镇街均有驻点的康复治疗师为残疾人提供上门居家康复治疗。但脑卒中起病180天后方可申办残疾证,在“黄金恢复期”内是无法享受残疾人的待遇和服务。

建    议:
  一、建议由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与东莞市残联共同推动该项目。由医保拨出专项资金,通过购买康复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的康复服务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通过两个途径进行:一是在目前市残联在各镇区配备康复师的基础上,增加康复服务资源,由驻镇街的康复师为符合纳入条件的脑卒中患者提供出院后4-6周的居家康复服务,每周1-2次,并进行跟踪随访。二是有条件的镇街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可参与到这一项目。患者出院后到社区卫生中心备案,由所在社区的康复师及护士提供出院后4-6周的居家康复指导服务及训练。康复服务的费用,由医保及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二、制定纳入居家康复服务的标准、跟踪评估。由市内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及康复科专家小组共同制定纳入脑卒中早期居家康复标准,主要针对的人群为有潜力恢复工作和日常生活能力的脑卒中患者,以便更高效地使用有限的康复资源。该项目的跟踪可由市内神经内科和康复专家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成效,建议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提案者: 致公党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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