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服务,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工进行指挥、管理和监督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机构通过协议从用工单位获取服务费用,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派遣工的报酬、社保、公积金等待遇。
一、当前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劳务派遣市场迅速发展,派遣机构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我市2015年劳务派遣机构986家,至2021年获得许可证的劳务派遣机构近2500家,增幅达150%多。劳务派遣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主要因其能给企业带来明显优势,如降低人工成本、提供灵活用工、减少企业的劳动纠纷等。但又由于部分劳务派遣机构运营管理不规范,刻意提高派遣工工价,导致部分企业员工流失,对企业用工造成了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的长期矛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劳务派遣许可准入门槛低。法律规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册资本仅实缴200万元,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没有具体的硬性要求,导致劳务派遣机构规模普遍偏小,“小、散、乱”情况较为突出,劳务派遣机构的专业水平、规范运营和抵御风险能力明显不足。
二是部分派遣工不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入职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动者相较企业更加自由灵活,派遣工的流动性较大。很多派遣工为了获得更高的到手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
三是“工头”扰乱市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派遣工人地域特征明显,用工高峰期,在一些中大型用工企业开高工价后,受利益驱动,个别工头会进一步抬高工价,甚至还有可能在淡季压低工价,扰乱劳务派遣正常秩序。
四是劳动监察执法效果不足。目前针对劳务派遣机构管理的法定标准与现实情况差距过大,劳务派遣机构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大部分企业是在用工高峰季或赶订单时使用劳务派遣,且一般都超比例使用,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一旦实施,不仅容易导致部分用工单位的生产经营陷入停顿,可能进一步加剧企业招工问题和提高用工成本,还可能引发规模性失业风险,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一是建议完善有关劳务派遣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尽快在立法层面完善劳务派遣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细化经营许可条件,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如明确经营场所面积、设施设备、专业人员配置等,对劳务派遣机构承担风险能力做出明确规定。
二是建议强化劳务派遣执法检查和劳动仲裁处理力度。加强劳务派遣市场执法检查,围绕用工比例、工作时间、社保参保等方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恶意哄抬工价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处理力度,加强劳动调节仲裁的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妥善处理劳动派遣争议纠纷,确保劳务派遣争议及时、稳妥解决。
三是建议扶植优秀派遣机构发展。对劳务派遣机构进行等级评定,树立规范派遣和规范用工典型,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派遣市场秩序。
四是建议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动化、智能化升级的政策支持,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效率,加快“机器换人”,降低企业对灵活用工的需求。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