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应建立辖区公众急救培训管理体系;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将培训内容纳入加强重点人群的在岗培训;同时积极开展中小学急救常识普及,推广高中生、大学生基本急救技能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全人群自救互救能力。
我市政府自2014年始连续8年,将普及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民生实事,依托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至2021年9月,累计完成急救知识宣教与技能培训76.45万人次,约占我市常住人口(按1044.66万计)的7.3%;其中救护员课程培训14.72万人次。经调研显示,我市公众急救培训工作存在以下不足:
一、“宣教”为主、“实操”不足,急救培训实际成效不满意
急救培训以科普及体验教学为主,救护员课程(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操作型培训)参加人次不足总培训人次的20%。培训后的学员长期无复训,基本无法实施有效的现场急救。院前急救的公众参与率仍低,经临床反馈或公开媒体报道的心脏骤停公众急救寥寥无几。
二、未形成规范统一的培训管理体系
除市红十字会外,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也不定期地开展民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以上机构均无专职培训部门,无培训场地设施;培训形式各异、教材不一、师资水平及教学效果参差不齐。
三、师资力量未做有效整合
市红十字会仅有兼职培训导师107名,其中有医学背景者不足10%。培训课程更新缓慢,导师均未接受再培训。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下属67家急救站点(网络医院)的专业急救团队有专业及人员优势,却只能参与少数场次的科普宣教,未承担公众的急救技能型培训。
四、“教”、“学”双方积极性不高
急救培训属公益性质,培训课酬低,师资队伍难以保持长久的工作积极性。社会对公众急救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市民对院前急救与自身的相关性缺乏了解,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五、我市公众场所仅配置259台体外自动除颤器AED,与院前急救需求不匹配,直接影响到公众急救的成功率。
一、在市政府指导下,由市卫健局牵头,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医学会急诊分会、市红十字会共同制定急救培训计划,逐年增加救护员培训人数。市卫健局市应与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重点岗位急救培训指引,将急救培训纳入岗前培训内容;鼓励外卖员、快递员等庞大的社会流动从业群体接受急救培训,并制定相应保障和奖励措施。
二、由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统筹,依托各镇区有良好师资力量与设施条件的急救网络医院,积极推进公众急救培训基地的建设。以培训基地为中心,扩大区域性急救技能的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急救指挥中心、市医学会急诊分会可参考深圳市先进的公众急救培训管理模式,共同制定培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培训的规范性、统一性。完善课程内容反馈机制,及学员能力、导师水平的评估机制,以保证培训质量。
市政府应对急救培训基地的配套设施、课程收费、社会服务成本等,给予合理的财政资金支持,探索购买服务的模式。各培训基地及市红十字会应落实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并接受政府的监督。
三、各镇区政府与医疗机构做好区域内AED设置规划及管理。市财政应加大对AED购买资金的投入,同时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群体积极捐赠AED。
四、政府宣传部门应充分利用交通站点、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搭建视频、网络等多元化急救宣教平台;传播应急救助的社会正能量及实施成功案例;宣传我国救助行为人的责任豁免规则,营造自救互救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