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深度老龄化与家庭结构现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全国老龄办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20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59亿人,占总人口的18.3%。我国将跑步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30年前后,我国人口将达14.5亿,老年人口数将达3.71亿,占总人数的25.6%。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当前我国独居、空巢老人已达1.18亿人,占老年人口46%。新中国建立后的三次生育高峰1949-1959年、1962-1976年、1986-1990年和计划生育政策,形成了我国独特的“411”、“422”家庭结构现状,“两小养四老一(二)小”已成为普遍现象,既要赡养家里4位老人,又要养育1或2个孩子。一对夫妇迫于生活压力大,不得不往经济发达地区就业,使得独居、空巢、留守老人不断增加。
  二、深度老龄化将带来的社会问题
  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庞大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占老年人口18.3%,老年痴呆患者超600万人。每年走失老人超100万人次,每年老人发生跌倒超4000万人次,有跌倒史的老人超5600万人次,每年因跌倒直接或间接导致老人死亡超2万人。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已紧迫而现实地摆在了我们面前。人口快速老龄化引发的矛盾不断增加,且已由老年个体向老年群体扩散,由单个家庭向整个社会传导,由养老问题向经济社会发展渗透,老龄化问题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
  三、解决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健康广东2030”规划》等规划,以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带动健康养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家庭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效率。搭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各级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安全监护等服务。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建设,为机构养老人群提供便利服务。


建    议:
  1.市政府牵头,以民政局、卫健局、财政局等为主筹划,以国家和我市现有的养老和社保政策为支持,推动现有公立养老机构升级转型向智慧型养老机构发展。智慧型养老机构可以依托公立敬老院筹建,也可以结合目前比较落后的镇街医院共同改建,政府投入不大也不用重新规划新用地,却能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2.结合全市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数据规划,合理对当地智慧型敬老院的相对应的建设规模。
  3.根据试点经验结合国家的相关要求研究指定完善我市的智慧养老政策,在财政社保人才等方面支持鼓励智慧型敬老院建设与发展,并探索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建设与发展的途径与办法。
  4.由于智能化对于30年代、40年代的老人相对陌生,养老机构可以大量接收东莞市卫生学校和东莞市职业技能学校的护理专业毕业生,由新生代年轻人为老一辈手把手教学,一来可以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二来老一辈的可以跟上时代,享受智能化带来的便利。
  5.由于目前专业的护理人员供不应求,年轻人就业高不成低不就也成了普遍现象,好多敬老院也招不到相关人员,大多在岗护理工人年龄介乎45-55岁之间,养老护理断层严重,借助科学技术可以减低人员输出,减轻工作量,让有限的人力做更多更转化的服务,从而提高养老机构的效益;市政府应从政策层面鼓励民间科技公司与护理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共同建立实操培训基地,同时为企业或者机构提供补贴,为行业护航。
  6.争取长期护理保险早日落地,让智慧养老产品纳入长护险和社保保障范围内。

提案者: 黄盾斌

民政局
尊敬的黄盾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深化发展养老机构向智慧型养老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结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关于推动我市公立养老机构升级转型向智慧型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将“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纳入《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列入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我局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的通知》《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将“东莞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纳入“民生大莞家”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政策保障,确保上级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关于建设我市智慧型养老机构规模的建议。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立备案登记制度,激发养老市场活力。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运营的养老机构51家(其中公办机构33家,民办机构18家),机构养老床位共5825张,护理型床位3841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65.94%。全市有13家养老机构获评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4家,三星级3家,二星级4家,一星级1家)。
(三)关于加大对智慧型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随着我市老龄人口数量日益增加,老龄化程度逐年加剧,我市陆续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民〔2018〕193号)、《东莞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东府办〔2020〕57号)、《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21〕12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22〕24号)等政策文件,统筹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近两年来,我市养老服务财政共投入4.46亿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发放高龄津贴、养老机构补助等项目,进一步满足我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健全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关于加强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着力打造高水平养老人才教育体系。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目前,全市共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225人。其中,东莞市技师学院从2017年起增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方向),建成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高龄者全方位照护暨健康促进生活馆、高龄者康复暨智慧养老互动体验馆和模拟护理病房,并与东坑医院养护中心、东莞福星女儿家护理院等多个养老机构建立校企合作机制。二是完善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将“养老护理员”项目纳入个人自主参训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750元至1850元的培训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到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内,初、中级补贴1600元,高级补贴22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贴2500元。三是有序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截至2022年5月底,市民政局结合广东省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常见疾病及护理、康复训练及运动、压疮预防及护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服务线上培训班4期,共参加3657人次。其中,岗位培训班2期,共1967人次,获证 1107人次;技能提高班2期,共1690人次,获证 1058人次。
(五)关于鼓励和扶持民间科技公司与护理学校和养老机构建立战略合作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以“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单位为依托,开展社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2019年5月,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东莞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市人民医院等20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医疗机构,开发了“健康东莞”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平台,统筹网上预约、接单、实施、监管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截至2022年4月底,通过平台预约人数达2902.2万人次,“健康东莞”APP下载达350万次,服务平台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功能共完成订单1673例次。
(六)关于争取长期护理保险早日落地,让智慧养老产品纳入长护险和社保保障范围内的建议。根据国家工作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须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一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9月就《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新增14个试点城市中不包括广东省城市,明确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二是自2019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局和各镇街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高龄老人意外伤害团体保险的合同,为我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购买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和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 版)。如老人意外受伤入院,将可享受每天90元的住院津贴,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从而减轻老人护理负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结合议案中所提建议,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智慧养老服务品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向智慧型发展,为老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下来我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提案人的意见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智慧养老配套政策,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扶持力度,推动政府各部门资源整合,完善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推动长期照护保险与养老服务更好融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在前期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学习国内现行地区的主要做法以及实际经验,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了充分准备,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和指导。下来,我局将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在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保障老人的权益,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着眼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业对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一是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托院校和专业组织,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鼓励年轻人加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实施“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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