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儿童受到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据市人民检察院数据,近年来,我市各类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逐年递增。从发生的性侵儿童案件来看,施害人多为受害儿童熟悉的人,有家庭成员,有邻居老乡,也有在校老师,受害人绝大多数都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性侵害儿童的案件,不仅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形成网络舆情,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隐患,甚至影响城市形象。
预防性侵儿童,需要对孩子提供全面科学的性知识,需要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而义务教育阶段的性教育至关重要,关乎孩子“一生的健康和幸福”。教育部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性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框架。据了解,目前我市大部分中小学结合生理和心理卫生课,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学生开展了性知识教育。然而,受一些客观原因和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儿童家长防范性侵儿童意识不强,对如何预防和应对性侵儿童行为缺乏认知,从妇联组织接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来看,极个别家长甚至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淡漠,向自己的女儿、养女等伸出罪恶之手;有的儿童不了解与年龄相适应的性知识,对性侵行为认识模糊,甚至面对不法性侵害时因为害羞等原因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导致受到的侵害不断加深。
学校是少年儿童最重要的学习场所,也是除了家庭之外最重要的生活场所。总体来看,虽然很多学校都有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性教育,但也存在覆盖面不宽,对小学阶段学生开展相关教育较少等问题。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性教育,通过预防性侵教育、全面的性知识教育,培养儿童形成科学正确的性价值观,增强儿童在性安全方面的防护技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性教育的课时保障,比如,每学期1到2节课,具体时间安排上,可利用班会课或者社团活动课进行;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共同为学生提供预防性侵知识教育,对涉性侵儿童案件的受害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明确法制副校长在预防性侵儿童工作方面的职责;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一线任课教师的强制报告意识;
4.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强化家校合作力度,不断提升学生家长保护儿童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互促融合。
提案者: 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