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体系由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组成,两者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由于城市功能区划和市民作息规律,停车需求和停车设施供给在时间和空间上难以平衡,加剧了停车供需矛盾。要引导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停车规划管理,促进动静态交通协调。

  目前,我市汽车保有量突破340万辆(另有每日过境车辆约60万辆),仅次于深圳位居全省第二,且仍在持续快速增长,增幅超过路网和停车设施配套速度。“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停车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早期规划不足,历史欠账较大

  我市早期城市规划中缺乏专项停车规划,停车设施的配建标准偏低。目前全市划定停车位仅140多万个,缺口近200万个,且短期内无法通过配建充分补齐,有些社区边角地块或零星地块受政策或规划限制,停车场(位)落地不易。

  二、部门多头管理,联动性有待加强

  虽然我市已建立大交通统筹领导机制,但路内停车、建筑退让红线、建筑配建停车位标准、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审批等方面管理事权分属交警、城管、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而部分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建设运营环节尚存在监管空白,亟须进一步厘清部门职权,加强统筹领导和协调联动。

  三、政策引导乏力,社会资本参与度低

  受前期投资大、收益回报长因素制约,目前我市公共停车场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出台的《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缺乏实施细则,政策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路径不宽、活力不足。

  四、智能化进展滞后,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不足

  一是交通大数据平台不完善,全市各停车场(位)整体上智能化水平较低,网络不通、系统脱节,各运营主体数据标准不一,信息集成难度较大。二是信息化建设现状不足以支撑全体市民共享,交通参与主体之间信息孤岛现象明显,供需对接不畅,严重制约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五、市民意识不足,价格杠杆作用不明显

  我市停车位规划、建设、收费、管理进度水平不一致,市民对“停车位作为社会资源”的意识不强,价格杠杆机制在提高路内停车位周转率、减少占道“僵尸车”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
  
建    议:
  面向“十四五”时期新要求,对标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建议:

  一、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全域统筹

  一是建立完善全市域统筹的、以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主体的停车规划体系。立足城市停车需求、建筑现状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与公交优先战略相匹配,与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开发相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交通综合体系研究成果充分衔接。二是对依法批准的停车专项规划,要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

  二、明确工作思路,提升供给效益

  一是坚持以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为主、建设路外公共停车位为辅、路内划定停车位为临时补充的停车资源供给思路,采取差别化供给策略。二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以交通模式绿色化转变,推动停车困难问题从源头缓解。三是对停车紧张区域,应采取建设地上或地下立体停车设施的方式,集约利用停车资源。四是多种方式增加停车设施空间供给,推动闲置地、村(社区)边角衔接地、人防设施等存量、零散空间资源挖潜,对不同性质的停车设施细化用地保障政策。五是加快智慧赋能,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着力提高停车位使用率和周转率。

  三、加强多元协同,推进停车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发改、财政、交警、交通、自然资源、税务、城管、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合力推进停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多措并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事业投资和运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停车项目的潜在动力,完善停车市场机制。三是积极总结经验,适时推进停车立法工作,加快停车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提案者: 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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