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的主要目标。近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中国残联相继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各个层面大力支持特殊儿童教育的发展。
特殊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根据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市出生缺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特殊儿童是建设幸福社会的基本需求。《东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的工作目标。近年来,随着我市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大力发展了市属公办特殊儿童教育机构,各镇街公办学校基本实现“资源教室”的全覆盖,并且涌现了一些优秀的民办儿童康复机构。
一、存在的问题
1.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我市目前共有中小学、幼儿园1716所,在校生155万人。但在特殊教育方面,我市启智学校和康复实验学校每年新增小学一年级学位仅111个,市特殊幼儿中心每年新增幼儿学位最多也在100个左右,这些公办学校基本上集中在市区,就读的绝大部分为东莞户籍儿童。我市特殊儿童教育存在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
2.专业教师缺乏。我市专门从事特殊儿童教育的教师紧缺,大部分学校普通教师不具备特殊儿童教育的专业技能,民办机构教师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
3.招生覆盖度有限。一方面特殊儿童教育的宣传和招生主动性不足,另一方面对于特殊教育的需求识别还不够准确,另外还存在需求家庭对特殊教育缺乏理解和接受,导致特殊儿童教育招生覆盖度有限。
4.早教阶段缺位。早教阶段的及时介入和干预对于部分存在特殊障碍的儿童具有重大的帮助,但是目前公办特殊儿童教育仅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早教阶段主要以民办机构为主。
建 议:
二、建议
1.建立科学严谨的特殊儿童识别、登记、跟进和检查制度,配备专业权威的评估机构,简化申请要求和手续,取消或放宽户籍限制,做到特殊儿童接受教育一个不能少,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落实“一人一案”,确保特殊儿童教育资源精准分配。制定特殊儿童教育规划,安排专项教育经费,全市分片区建设特殊儿童教育学校,对现有公办学校进行扩容提质,改善条件,扩大新生接收能力,向特殊儿童家庭发放教育津贴和生活补助。
2.推广玉兰幼儿园的办学经验大力发展融合教育,重视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使有需要的特殊儿童及早得到介入和训练,适当培植优秀的民办早教、咨询和训练机构,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特殊儿童家庭的社会工作介入,提供心理辅导、特殊儿童教育经验分享、举办教育活动等。与教育院校合作,引进特殊儿童教育专业人才,组织公办和民办学校教师进行学习培训,提高特殊儿童学校教师的待遇。
3.加强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宣扬、社区宣传和企事业单位宣讲工作,营造接纳、支持、爱护、关怀特殊儿童的社会氛围,一方面要保持特殊儿童教育的普惠性,另一方面大力倡导社会慈善福利事业助力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