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市现有镇村工业园1900多个,用地面积约3.7万公顷,更新改造潜力较大。但受厂房权属复杂、统筹成本过大、村集体改造意愿不强等原因,改造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因此,有必要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工改工”(镇村工业园改造)进程,打造更多低成本的新型产业空间。

  “工改工”(镇村工业园改造)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审批周期长,政策变化影响大。城市更新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政策变动,致使审批环节繁多、时间不确定。完成从前期工作到土地出让的,普遍需要3-5年,而且算是比较顺利的情形。同时,城市更新是城市的“二次建设”,是系统工程,牵涉面广,规划管控、地价计收、轨道交通、教育配套、生态环保等等方方面面的政策变化都会影响项目进展,甚至会产生颠覆性影响。

  (二)改造主体意愿弱,拆迁补偿难度大。由于改造过程中租金切断等原因,部分改造主存在等待观望、待价而沽的情形。另外,部分改造主体因自身公司自身经营问题、开发能力而影响项目推进,导致项目暂缓。同时,很多项目在拆迁赔偿过程中都面临着诸如各方利益诉求高、产权碎片化、钉子户问题、历史租约等问题。

  (三)历史遗留问题多,基层服务保障弱。私下土地流转、挂靠使用土地、历史协议、特殊用地等问题五花八门,处理难度较大。与这相矛盾的是,基层城市更新机构专业力量不足,人员不固定、流动性大,政策业务不熟,难以提供足够服务保障。


建    议:
  一是完善专项规划,摸清资源家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摸清摸准全市“三旧”资源家底,进一步谋划城市更新重点统筹片区,进一步合理划定全市城市更新政府土地储备区块,预留城市发展后备土地资源,进一步衔接全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

  二是规范拆迁补偿标准,降低改造补偿成本。制定拆迁补偿指引和标准,规范实施主体、方式和程序,探索建立分片区、分类型、指导性的拆迁补偿标准,合理引导村民的补偿预期。鼓励以产业用房、物业置换方式补偿,把拆迁补偿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探索通过创新金融手段实现补偿款延时支付,降低开发主体即时支付压力的同时又保证村集体取得长期稳定收益。

  三是创新路径模式,调动村集体改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村集体共享土地纯收益的比例,推行“工改工”项目计收的地价款,扣除计提项目后余额全部返还村集体用于支持项目实施。健全村集体收回改造涉及土地机制,探索按原流转出让或历史用地途径收回土地并给予补偿。

  四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效能。探索设立城市更新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保障专职人员力量,全面强化基层工作力量和业务水平。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镇村工业园,进一步倒逼低效用地主体主动实施改造或退出用地。

提案者: 黄顺明,叶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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