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应急救援具有响应速度快、机动能力强、救援范围广、救援效果好等特点,是水上、山地等特殊场景的救援尖兵,在历次国家航空应急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四川、江苏等省份均与航空救援企业签订协议,组建了航空应急救援队伍。但广东省特别是东莞市,目前尚未成立相关应急救援中心。航空应急救援存在的问题:
(一)从基本要素层面
直升机少、飞行员少、机场少。截至2019年6月,我国在册民用直升机共有1176架,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0左右。截至2018年底,签约在通航企业和培训学校的飞行员仅4500名。而我国通用航空器的注册登记是3216架。也就是说,1架航空器,不足1.4名飞行员。截至2019年6月,已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取得使用许可证的通用航空机场共229个。面对我国领土963.4075万平方公里,领海约470万平方公里的现状,机场数量显然太少了。
(二)从制度机制层面
社会化市场体制滞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军民航协同救援机制缺失,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当前,我们国家关于通用航空公司,是2003年5月1日国务院和总参有一个通用飞行器的空间管制的办法,目前看已经很不适用。
(三)从能力要素来看
航空救援的能力要素包括:航油供给和航空器维护保障能力、航空器及机载设备配置能力、执行救援任务人员的技术素质能力,以及实施救援时的空中指挥和调度能力、救援区域承接航空器起降能力。我们的能力还远远不够。
一、成立东莞海陆空应急救援中心,由政府集中统筹资源,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一)紧密配合国家航空救援中心,在每个镇区建立可以供直升机应急降落的场地,无缝对接医院医疗等资源。
(二)根据救援性质的不同,将航空救援服务的市场属性进行区分,明确哪些部分可以交给社会、交给企业。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步伐,加强统筹有序推进通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四)完善市场运营模式,有效组织及引导航空救援力量构建航空救援体系,加以完善的突发救援机制。
二、政企合作模式,提升救援能力
(一)布设网络化的救援基地,包括机场,空域、油料和航材。
(二)加强装备配套建设,包括航空器、机载设备。
(三)建立专业化救援队伍、专业化企业、辅助支援队伍。
(四)形成专业化训练体系和定期的业务训练,包括各种情景的配合训练。
(五)与院校合作,设立专业化学科,定向培养专业化技术后备人才。
(六)发挥政府职能来促进救援能力建设的具体做法。
(七)政府创立通航应急救援基金,通过基金的形式给予补助。
(八)政府购买航空器委托给通用航空企业使用。
(九)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直接列支购买服务。
(十)加大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
三、航空应急救援网络布局
结合地域特点以及救援基地布设情况,建立若干个航空应急救援基地,为救援航空器提供起降、加油、维修、航务、通信等基本服务功能,延伸救援航空器续航里程和救援半径,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方式
(一)平时,航空器由非营利机构和企业调用,开展救援、巡航、演练、备勤等航空应急活动,向政府报备、服从政府指挥;
(二)突发灾害或重大事故时,由政府统一调派,执行救援任务;
(三)航空器运营维护、空域协调、油料保障以及飞行员、空勤员和飞行医护人员招募训练由企业承担。
五、空域保障
低空空域是航空应急救援的主阵地,必须经军民航协调批准方可执行救援任务。建议政府加强空军与民航空管局的协调,对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的救援半径、救援航线和救援航空器型号进行备案,开辟航空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提案者: 黄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