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消息,截至2020年7月,东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40万辆,位居全省第二,仅次于深圳市。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抽样调查数据,全市的停车资源供给量只有146万个;虽然近年政府一直在加大停车设施的建设,但相对于机动车的增长量及保有量,停车位的缺口还是很大,该缺口直接导致了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事故频发等现象发生。另外,有限的车位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如许多停车难路段,其附近小区停车场在白天时段有大量空闲,而办公区、写字楼等场所的停车场在夜晚、节假日又有不少空余;这种潮汐现象导致车位利用率不高,加剧了“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坚持“精准供给、盘活存量、改善秩序”的目标导向,明确了要通过共享停车等方式盘活存量,充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共享停车作为一种将现有资源整合优化再配置的城市管理新措施,体现了资源共享理念和合作共赢原则。但目前,我市群众对共享停车知晓度和认同度不高,各方推进工作较为缓慢,迫切需要加快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共享停车推广难、落地难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共享停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面临规则缺漏等法律性、制度性问题,市场要素难以激活,业态动能无法释放;二是共享停车信息平台尚未建立,车位信息未能集中整合,供需双方未能对车位信息进行精准匹配;三是共享停车模式被出租方接受尚需时间。各出租方出于对场所安全、小区品质、第三方违规侵占及承租人可能长期违约占用等问题的顾虑,不敢轻易尝试。
建议:
一、加强立法,健全地方政策法规。政府需要健全共享停车的相关政策,在政策层面解决共享停车目前所面临的规则缺漏问题,打消投资者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场地供给者疑虑,发挥鼓励参与、依法保护的导向作用;如通过出租权、管理权、收益权“三权分置”、“收支两条线”等手段,防范公权私用,避开党政机关经商禁区,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的错时对外开放。
二、试点先行,探索有效推广经验。建议我市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试点,探索有效可复制的共享模式,为全市共享停车的推广提供有益经验。可借鉴北京、深圳、广州等一些先行先试城市的成功做法,如北京世纪兴源大厦与小关社区双方在同一物业、统一办理出入证的情况下,实现内部错峰共享停车,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又如深圳罗湖区打造共享停车小程序,市民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实现查询、预约、付款和一键导航停车,这种外部共享模式推动了商业区和周边小区停车位的双向错峰共享,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三、推进“互联网+”,加快共享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建设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智慧停车诱导系统等共享停车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实现诱导停车、共享车位联网、场地统一监管等,为民众出行提供实时引导、场地导航、泊位搜寻、计费信息等全流程服务。同时,联通电子发票系统,简化获取发票流程;联通征信体系,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四、厘清职责,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罚标准。为避免第三方违规占用共享车位、承租人严重违约、租赁双方纠纷处置主体不明等情况的发生,化解各种可能的纠纷矛盾,建议我市在推广外部共享模式的同时,必须厘清各执法部门在此领域的职能分工,明确处罚标准,为共享停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宣传,提高共享停车理念普及度。共享停车属于新事物,是顺应“互联网+”趋势以及共享经济发展背景下的产物,其成功落地运行需要群众、单位、物业等多方的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可以提升群众及有关单位对共享停车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推动我市共享停车的有序发展。
提案者: 吴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