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我市建筑垃圾呈现总量逐年攀升趋势。一是随着城市更新进程加快,建筑垃圾拆除量增大;二是随着截污管网、轨道交通、省市重大项目等工程落地,施工垃圾、下挖土等大幅增长;三是随着商住需求增加,装修垃圾呈现出稳定增加趋势。2018年,我市被列入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并由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域范围内,就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运输-处置等各环节提出了工作思路。但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我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仍较为粗犷,试点成效甚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底数不清
建筑垃圾主要从截污管网、轨道交通、商住房、住宅房以及省市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城市更新、违法建筑拆除和房屋装修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但由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与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不够,未形成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导致对建筑垃圾的源头-运输-处置各环节的底数不清,未能实现各环节的闭环管理。
2.去向不明
据主管部门反映,我市下挖土主要通过市内外工地之间平衡回填;装修垃圾经分拣后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混入生活垃圾通过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建筑施工垃圾、拆除垃圾经分拣后部分回收利用,混凝土块通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混入生活垃圾通过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但实际上,我市建筑工程产生的下挖土,除少部分在市内平衡回填,大部分通过陆运、海运的方式,运至周边地市进行回填,与此同时,大量其他地市的下挖土进入我市内违法倾倒(据深圳市住建部门反馈,深圳市每年进入我市违法处置的建筑垃圾量高达1000万吨);装修垃圾由物业公司收集后,委外处置,具体处置方式不明;建筑拆除垃圾除部分通过我市已建成的20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销耗外,仍有大量通过无牌无证违法经营场所进行处理。
3.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我市已建成20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处理规定达到600万吨/年,按照预测量,每年仍有400万吨的缺口。另外,全市尚无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导致大量下挖土只能跨市处置,造成资源浪费。
建 议:
二、 工作建议
我市必须以大数据、智慧监管等为手段,掌握建筑垃圾源头排放底数,规范运输环节的监管,结合充足的末端处理能力,方可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化处理、监管。对此,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 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建议强化住建、城管执法、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属事管理责任,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各环节闭环管理体系。
(二) 全面掌握底数,实现全市建筑垃圾统筹管理
建议市住建部门与市城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掌握全市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建筑拆除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排放、接收情况,并以此为基础,科学规划建筑垃圾中端运输以及末端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三) 加快泥头车更新换代,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监管
建议以行政许可为手段,以行政执法为辅助,通过智能化管理平台与智慧城管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对全市所有泥头车实时、动态、全程监控。市交通管理部门要合理规划泥头车运输路线和疏运时间,减少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对于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要充分利用我市水运网络优势,确定2-3家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经营条件的码头作为定点出运点。
(四) 推进建筑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市城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从源头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规范运输处置流程,控源减量,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利用;市自然资源局要通过提升城市整体标高等方式,减少建筑垃圾(余泥渣土)的产生量,减少处理压力。同时,可结合低洼地回填、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等途径,解决余泥渣土的回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