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9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东莞在快递业务量和快递收入两项指标中,均在我国所有城市中排名第八。东莞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快递业大市”。然而,和目前位居全国领先水平的业务量相比,东莞快递业在规范上,依然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快递公司之间无序竞争,快递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快递服务标准欠缺统一,快递与邻近上下游行业间关系仍未理顺,均成为了制约快递行业健康发展,阻碍消费者获得优质快递服务的障碍。而上述问题,又在今年年初,随着某知名智能快递柜企业的收费风波而集中地暴露出来。东莞若要从“快递业大市”转变成“快递业强市”,必须针对快递业及相关行业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 议:
1. 结合东莞市快递业的发展状况,加快完善快递行业的服务标准及工作规范。
2. 加强对大型快递企业的监管,对滥用市场地位或市场份额,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3. 重点关注大型快递企业参股上下游行业企业的现象,对于可能存在纵向垄断的,要严格防范、严厉打击。
4. 结合东莞市快递业的发展状况,加快完善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福利及权益保障标准。
5.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引导快递企业有序竞争,防范并打击快递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抢占市场,而侵害消费者权益、快递业从业人员权益及其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答复单位: 市场监管局
答复文号: 东市监函〔2020〕114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7日
联 系 人: 邓卓威
联系方式: 13827290246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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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是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67号《关于加强快递及相关行业监管的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第2点及第3点涉及反垄断监管有关内容,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第六条及第十条规定: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据法定权限,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二、我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欢迎有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强社会监督,及时通过12345、12315热线反映和举报快递企业经营中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对快递行业有关垄断线索的收集,特别是涉及大型快递企业滥用市场地位、纵向垄断等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垄断行为,立即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以便及时查处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答复单位: 市邮政管理局
答复文号: 东邮管函〔2020〕66 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5日
联 系 人: 黎葭飞
联系方式: 18826897885
反馈意见: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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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杨意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及相关行业监管的建议》(第20200367号预提交)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快递业发展的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您提出快递行业存在无序竞争,需要加强规范标准建设等问题,并从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保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经我局与会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结合职能,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19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东莞市快递业务量和收入在全国重点城市中均排名靠前。东莞市现有取得快递经营许可的法人企业365家,分支机构744家,乡镇网点覆盖率100%,快递从业人员超过6万人。东莞市快递企业已与当地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落实法律法规,规范快递业经营行为
一直以来,东莞市邮政管理局严格执行快递行业法律法规,按照国家邮政局、省邮政管理局工作部署,强化快递业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快递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狠抓快递业市场准入工作,规范市场准入行为,促进快递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二是落实行业标准。加大力度推进快递行业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快递电子运单》《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快递服务》等行业标准规定,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三是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邮政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邮件快件实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快递从业人员知法懂法水平,确保依法规范经营。四是完善末端派送管理。东莞市邮政管理局结合快递末端派送实际情况,依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开展对智能快件箱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市邮政管理局将保持审慎包容的态度规范引导末端新业态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快递服务。
二、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配合开展反垄断工作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据法定权限,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欢迎有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加强社会监督,及时通过12345、12315热线反映和举报快递企业经营中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快递行业有关垄断线索的收集,特别是涉及大型快递企业滥用市场地位、纵向垄断等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垄断行为,立即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以便及时查处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将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行业良好经营秩序。
三、加强社保保障制度落实,开展关爱从业人员活动
快递从业人员属于社会劳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双方按照《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雇佣关系,支付薪酬。东莞市邮政管理局将积极督促快递行业企业落实《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东莞市邮政管理局也十分注重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关爱,举办“青春情暖?幸福接力”关爱快递从业青年交流会活动;联合团市委、快递协会、东莞国药、中新社东莞分社等开展“情暖快递小哥”关爱活动,派发2000份“爱心药包”,发动东莞国药在全市门店设立“爱心驿站”;联合快递协会慰问见义勇为快递员;联合市总工会、快递协会对行业683名快递小哥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活动。
四、抓好快递业日常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对快递市场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现代媒体和集中培训的方式,不断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管。充分利用场地核查、专项活动等工作,加强对寄递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寄递企业经营行为。三是严格市场执法,对在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立即开展调查查处,绝不姑息。四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引导会员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不断强化行业自律。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邮政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邮政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